大数跨境

答疑精选|全体员工都有的商业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答疑精选|全体员工都有的商业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税律风云
2022-06-13
2

⚠提醒:因微信规则改变,读者会逐渐不能及时收到文章推送。请您点击公众号名称,再点右上角,在弹出菜单中设为星标,有感兴趣的文章记得文末点赞、点在看,才能继续按时收到文章哦~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您有任何建议,欢迎文末“发消息”给我们!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出售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要交增值税?

我司是有限合伙企业,卖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卖出以后如果有差价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所以,出卖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为销售额。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税率为6%。



Related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五)金融服务。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销售额。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如何开具发票? 

我公司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车,例如客户新车价是35万,旧车抵15万,客户转款20 万,实际旧车我们只卖了10万,亏损5万,公司只允许给客户新车开30万,这样做合适吗?



Answer

参考答案


以旧换新业务实际上是两笔业务,分别是买进旧货,这是贵司的进项,卖出新货,这是贵司的销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的相关规定,除金银首饰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价款征收增值税外,其他的所有以旧换新都要根据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价款。 


所以,贵司给客户开票时要以新车35万的价格来开具,同时贵司应取得销售旧车的客户开具的15万元进项发票。



Related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

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全体员工都有的商业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我公司为全部员工在平安购买了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在社保范围内可报销个人承担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是否可执行工资总额5%扣除限额?



Answer

参考答案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如果贵司可以确定这是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畴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相关规定,贵司购买为全体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符合该规定,可以执行工资总额5%扣除限额。



Related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房产税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我司购买的一处房产,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交,是达到可使用状态还是房产证下来以后再交?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相关规定,贵司如果购置的是新建商品房,那么贵司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如果贵司购置的是存量房,那么贵司应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Related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3]89号)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天诚学院






美容院促销赠与的代金券、优惠券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A. 属于

B. 不属于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我公司用工会经费给员工发的生育补贴、结婚福利等,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解析:需要。公司用工会经费给员工发放的属于社会保险补贴之外的生育补贴、结婚福利等属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范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醒⚠

看完有问题想和小必一对一线上沟通?阅读到文末处点击“发消息”即可与小必线上交流啦!

期待与你的交流哦~


往期推荐

左右滑动查看下一篇 

BRSINTC

一文读懂!计提折旧终止期税会也有差异

税收图鉴|签订建筑行业合同的风险提示.pdf

税蕾计划|研发费用系列之税收政策及

会计处理的适用性简析

各位老板请注意!

个税经营所得需与综合所得协同考量



— 每周一学 温故知新 —

本文(全部内容)来自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如有不妥的地方,敬请指出,或者请直接联系BXTC@brsintc.com。

图源说明:部分图片版权购买自稿定设计、创客贴,在此向原作者致谢,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所使用的图片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仍有部分图片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感谢!

点分享

点点赞

点点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税律风云
1234
内容 1176
粉丝 0
税律风云 1234
总阅读43
粉丝0
内容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