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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所取得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答疑精选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所取得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税律风云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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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所取得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


七、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以前,企业发生的相关事项已经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的,不再调整;已经处理,但与本公告规定处理不一致的,凡涉及需要按照本公告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在本公告施行后相应调减2011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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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时已超过12个月的,如何处理?



Answer

参考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因此,在固定资产投入12个月后仍未取得发票的,未取得发票部分的折旧不得扣除。


后续取得发票的,应对固定资产原值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原值计提折旧。涉及以前多计提折旧的,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涉及少计折旧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扣除。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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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办理跨省迁移的,是否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附件4《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第一条规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内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迁出地办结当期预缴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迁移的,需在迁出地办结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的,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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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nswer

参考答案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住房贷款如已提前还清,不能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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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A. 需要

B. 不需要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我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应该按照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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