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以前年度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均为二类,23年5月因纳税信用级别D级被评为四类。现我公司纳税信用级别已经修复为B级了,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评定为二类出口企业呢?
Answer
参考答案
是可以的。这个情况比较特殊,需要了解2条管理类别调整的政策规定。一是税务机关在评定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时,应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晋级,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二是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但是纳税信用等级修复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规定限制。
Question
热点问题
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是有一定差别的,那外贸企业如何确定免退税的计税依据呢?
Answer
参考答案
这也是分为两种情况。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其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计税依据则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Question
热点问题
如果纳税人享受了“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实际又收回了投资,需要补缴税款吗?
Answer
参考答案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税款。境外投资者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实际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待遇。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如果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或未按规定存放保管单证,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呢?
Answer
参考答案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需按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此外,企业未按规定存放保管备案单证或是拒不提供备案单证,将视情节被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还会被下调分类管理类别。
案例:
***鞋业有限公司存在隐匿内销收入、备案单证资料不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申报出口退税的行为。(一)隐匿内销收入,构成偷税。……(二)存在备案单证资料不齐的问题。该公司共1份备案单证不齐且无法重新提供,涉及一笔出口业务,涉及出口额543,728.05元。(三)存在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问题。该公司提供虚假海运提单66份,涉及出口额38,374,877.68元;提供虚假货代提单41份,涉及出口额24,746,037.68元。(四)存在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申报出口退税的问题。……
处罚内容:
(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出口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二)依法对该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违法程度严重的行为处以50000元的罚款。
“
考
一
考
”
我们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吗?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现因经营不善需要注销税务登记,请问是否需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
参考答案:需要。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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