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们公司主要做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今年出口了一批货物,已经在跨境电商平台上架,但要明年才能收齐退(免)税凭证,这种跨年度的情况该怎么申报出口退(免)税呢?
Answer
参考答案
对于这种跨年度的情况,待货物销售并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注意: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第(二)项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们公司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第一笔业务收到到货款后准备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涉及退(免)税额50万元,请问能否适用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方式?
Answer
参考答案
可以。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
注意: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
上述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
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
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
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六条第(二)项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们公司主要做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今年出口了一批货物,由于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我司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和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该怎么处理呢?
Answer
参考答案
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项
天诚学院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不同销售模式下如何享受出口退税?
Answer
参考答案
第一种销售模式下,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满足报关离境并实现销售的条件,可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第二种销售模式下,因出口时货物还未实现销售,待货物在境外电商平台实现销售后,即可根据实际销售的情况,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此类情形下的海外仓出口货物,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可以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也可以选择分批申报退税,即不用等某批货物完全实现销售后再申报退税,可就已实现销售的部分货物分批申报退税。
“
考
一
考
”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平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业务量很大,取得的委托报关协议等备案单证多数是影像化资料,请问我公司在留存这些备案单证时,能否直接采用影像化的模式?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应在多久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答案: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课链接—12月活动预告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企业“走出去”已成为开拓国际市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随着出海企业越来越多,出海相关的业务需求也日益增多,税务师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如何帮助企业做好出海规划,获取高价值业务?
为帮助大家解决以上问题,抓住机遇,必信天诚-天诚学院特举办【跨境电商·出海企业 股权架构设计与税务风险管理】税课活动,将于12月开课,并邀请古老师、赵国庆、王术芳三位业内知名财税专家授课。
课程详情,请点击下方图片,进行查看:
BRSINTC
BRSINTC
|
特色栏目 |
#IPO税眼 #税务稽查 #税案实录 #原创 |
|
#税收优化与风控 #股权交易 #企业重组 |
|
|
#投融资 #跨境交易与结构安排 #电商 |
|
|
#医药 #房地产 #小必开讲了 |

本文来源上海税务局,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本文为作者原创,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