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Answer
参考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Question
热点问题
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Answer
参考答案
为方便自然人出售者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个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进行办理;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可就近至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公司今年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没有增加,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Answer
参考答案
已按年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如当年度无需缴纳税款,也应按年进行“零申报”(计税金额为0元)。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能否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Answer
参考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
考
一
考
”
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定额是否可以沿用?
参考答案: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BRSIN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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