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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提醒|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君仕财税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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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又开始啦,本月需要对2025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那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含哪些内容,扣除标准是什么呢?

跟着君仕小编一起来复习一下吧


子女教育

1、享受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子女的范围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扣除2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

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10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起止时间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5、所需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继续教育

1、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3、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

4、所需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住房贷款利息

1、享受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扣除标准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3、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注意:婚前购买、婚后贷款利息扣除的问题,可一人全扣,或各扣50%。

4、所需资料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住房租金

1、享受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3、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4、所需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赡养老人

1、享受条件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3、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所需资料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大病医疗

1、享受条件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3、所需资料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时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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