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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到底是签订租赁协议还是实报实销?

私车公用,到底是签订租赁协议还是实报实销? 君仕财税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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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老板将车停在公司,说:“以后出门办公事,可以用我的车。”大家工作是方便了不少,却产生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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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将车停在公司,说:“以后出门办公事,可以用我的车。”

大家工作是方便了不少,却产生了很多新问题:公司没有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油钱又怎么算?……

哎,有个任性的老板,可苦了会计。

这个问题不少小伙伴问。特别是很多国企用车改革后,基本只保留了几辆供接待客人用车,其他的员工办事基本没有公车使用,那这种问题就越发凸显了。

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私车公用问题。

01

私车公用为什么难以处理

私车公用这个话题,一直以来都没消停过,毕竟这个事情在企业随时都在发生。具体怎么报销,哪种方式更方便省事?来看看今天的漫画就知道啦!

02

“私车公用”如何扣除?

  五省市税局集体回复!


其次,我还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台中,有明确观点的几个省市的回复,供大家参考。

(为便于领会主要意思,省略了答复中引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原则性条款规定)


1、 问题:私车公用怎么税前扣除,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6-16

答复内容:纳税人应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会计核算。如您单位实际发生的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如企业使用员工个人车辆,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2、问题:不收租金,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2-11
答复内容:上述情况,未签订租赁合同且无偿使用的,无法判断具体是个人使用的费用支出还是单位使用发生的费用支出,不予税前扣除。


3、问题:公司业务用车不足,私车公用,员工与公司已签订租车合同,并代开车辆租金发票,车辆的维修费、保险费、保养费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2-30

答复内容:对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如租赁费、油费、停车费等。租车期间发生的保险费,即使车辆没有出租也发生,不属于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


4、问题:税官,您好,我司年初成立,公司现在没购车,员工周期性要外出办事,然后他出去办事用自己的车,公司每月补助他一定额度油款,请问这样操作,我司除了要与该员工签定私车公用的协议,员工提供相应的加油发票外,还要提供什么资料,另外员工收到这一笔油款补贴是否需要缴个税,公司补贴给员工的这一笔油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7-03

答复内容:对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如租赁费、油费、停车费等。若合同约定,汽油费属于车辆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该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垫付,再报销的费用,则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


5、问题:公司员工出差开自己车,然后根据公司差旅报销制度,按里程数一公里0.7元,凭票报销油费,这个油费是否需要代扣个税,,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租车协议)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20

答复内容: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上述情形下,实报实销的油费、过路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问题:在重庆 私车用哪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相关文件规定吗?需要哪些资料?

答复机构: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4-28

答复内容: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问题:请问与单位签署私车公用协议后,私车的修理费是否能报销,私车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答复机构:江苏省税务局答复时间:2019-04-28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97号)规定:“四、关于“私车公用”费用的扣除问题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企业员工的交通运输工具,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合理的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除保险公司的赔付款)等费用,按合同约定凭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在税前扣除。租入交通工具的保险费、车船税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担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私车公用”难以分清个人消费和企业使用的,租赁期间发生除租赁费以外的各项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总结:

总的来说,上述省市的扣除口径基本是一致的。归纳起来就这么几句话:

1、不签合同,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费用。

2、签了合同,可以扣除与租赁相关的合理的费用,也就是油费、停车费、过路费、修理费等。如何把握合理呢?个人认为最好单位有配套的出车记录来证明。

3、与租赁无关的费用,如保险费、车船税等不能税前扣除。

4、个人取得租赁费应该扣缴个人所得税,实报实销的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ND

来源:税海


喜迎元旦,辞旧迎新|君仕财税祝大家元旦快乐!

本月确认~关系到明年的个税哦

【税前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是指什么?

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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