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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茂货网上行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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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工作,并选取部分企业和个人作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孵化对象。



根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茂商务函〔 2022〕15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快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精神,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入了解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基础情况,加速推进茂名综试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茂名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茂名综试区实际情况和需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工作,并选取部分企业和个人作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孵化对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统计范围


(一)茂名市范围内已开展或有意愿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跨境电商是指以海关“1210、9610、9710、9810”四种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方式代码申报进出口的跨境业务)。


(二)茂名市范围内有意愿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仓储物流、跨境结算、报关报检、金融服务、信用保险和创业孵化等服务的企业。



二、 统计内容


重点摸底调查企业跨境电商业务基本模式、业务规模、业务特点、海外仓建设情况等。



三、 工作要求



(一)市有关企业可自行下载茂名市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调查表(附件2),填写好加盖公章报送或通过扫取二维码和链接(附件3)进入调查问卷填写相关信息。


跨境电商企业信息统计表报送截至4月24日(星期日),调查问卷统计截至4月29日(星期五)。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息统计仅用于综试区政策制订、辅助企业业务转型和服务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等工作,茂名综试办对企业填报信息严格保密,请填报人如实填报。


(二)茂名综试办拟从本次信息统计企业和个人中选取部分市场主体作为首批茂名跨境电商产业孵化对象。本批次孵化企业将纳入跨境电商重点培育企业机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附件:

1.茂名市跨境电商业务主体信息统计调查表(企业和个人).docx

2. 信息统计调查问卷二维码和链接


信息统计调查问卷二维码

长按识别填写


市商务局原文链接

http://mmswj.maoming.gov.cn/swdt/zxtzgg/content/post_1013324.html


联系人:茂名综试办 2899063

邮箱:mm-wjm@163.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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