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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注册

REACH注册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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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注册


      REACH法规要求,如果产品中的高关注物质含量超过0.1% w/w,向欧盟出口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出口到欧盟的厂商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如产品中的高关注物质含量仅大于0.1% w/w,且向欧盟出口量小于1吨/年,生产商或出口到欧盟的厂商则需在供应链中传递含有高关注物质的相关信息。因此,这就要求生产商必须对自己生产的产品中是否含有高关注物质以及具体含量有足够了解,并对其中含量超过0.1% w/w的产品及时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或向其他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REACH注册物质范围包括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且总量超过1吨/年。


REACH的注册主体包括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及出口到欧盟的厂商;非欧盟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境内的唯一代表(OR)来履行注册义务。

      根据物质是否列入欧盟现有化学名录,REACH注册类型可以分为:分阶段物质注册(已有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新物质)注册两种类型。对于非欧盟制造商而言,分阶段物质即列于欧盟EINECS,NLP名录之中的物质;


此外则为非分阶段物质。


对于分阶段物质,

REACH法规规定了三个注册阶段。2010年11月30日是1000吨/年的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是100-1000吨/年的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2018年5月31日是REACH法规下1-100吨/年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截止日期,也是分阶段物质注册的最后一个截止日期。距离截止日期越来越近,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的企业,将不能将对应产品继续投放欧盟市场。

 


REACH注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传真:020-38290376

email:liuyf@iqtc.cn

网址:www.iq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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