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玩具行业又有新资讯啦,
快拿出小本本,
听小编给你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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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录XVII增加二异氰酸酯的要求
2020年8月4日,欧盟发布法规(EU) 2020/1149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了有关二异氰酸酯的要求,并于2020年8月24日生效。
二异氰酸酯在建筑行业中尤为被广泛应用,尤其是用作泡沫、密封剂和涂料。根据欧盟CLP法规,二异氰酸酯分为1类呼吸致敏物质和1类皮肤致敏物质。
2
欧盟修订(POPs)法规关于PFOS的限制
2020年8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授权法规(EU) 2020/1203。
(EU) 2020/1203主要修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附录I第A部分中有关全氟辛基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的限制。
修订将于2020年9月7日生效,主要修改法规(EU) 2019/1021附录1的Part A第4栏”中间用途或其他规范的特殊豁免”的第4点 的第一段和删除第三段。
3
欧盟批准新增三氯杀螨醇至POPs法规
2020年8月18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EU) 2020/1204号法规,主要内容是修订Regulation (EU) 2019/1021。
修订将于2020年9月7日生效,主要将三氯杀螨醇(Dicofol,CAS号:115-32-2)列入Regulation (EU) 2019/1021 Part A 附件I 禁止物质清单中。
美国缅因州批准PFOS及其盐作为儿童产品的优先化学品
4
美国缅因州环境保护部已经批准州Department Rule第890 章(06-096 C.M.R. Ch. 890),将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指定为某些儿童产品的优先化学品。该法规立即生效。
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受管制的儿童产品:
儿童护理品;服装;鞋类产品;睡衣;儿童玩具(不包括头盔,护目镜和其它用于体育、娱乐活动的个人防护设备);炊具,餐具,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和饮料容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工艺用品;电子设备;家具和家用装饰品。
豁免:
二手产品
食品和饮料包装,除非有意销售或意图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运输工具,但可拆卸的汽车座椅除外
申报要求:含有意添加PFOS或其盐的所列儿童产品制造商或分销商,应申报以下信息:
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或分销商联系人的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
含有PFOS或其盐的产品描述信息,包括:含有PFOS或其盐的产品和/或产品零部 件的尺寸大小;含有PFOS或其盐的产品或产品零部件是否能放入口中(如果一个通报的产品部件在任意一维尺寸小于5厘米,则被视为可放入口中)
产品中PFOS或其盐的含量
产品中PFOS或其盐的功能
产品在缅因州或全美销售数量
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月24日,若产品在该日期之后才开始销售,则应在销后30天内申报。
申报要求的豁免:制造商可根据部门规则06-096 C.M.R. ch. 880(5)(C)要求豁免申报。
(信息来源:https://www.maine.gov/sos/cec/rules/06/chaps06.html)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玩具婴童用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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