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10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婴幼儿用品安全领域重要国家标准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 ,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首次明确了使用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产品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容量刻度、容量偏差、小零件、针刺和抗拉扯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安全保持力等20多项机械物理技术要求。
为给家长们提供清晰使用指引,该标准同时规定了产品、销售包装和说明书上应标注的购买信息、材质标识、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内容。
(详细链接:《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啦!)
欧盟阐明更新REACH登记档案的期限
2020年10月12日, 欧盟委员会EU阐明了企业何时需要更新其REACH注册档案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得无故拖延”的更新要求时间规定为3个月。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最长为12个月。
REACH法规要求公司在化学品数据、吨位范围或公司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不得无故拖延”地更新REACH注册。EU 重新定义了“不得无故拖延”,解释了每个期限:
三个月的最后期限适用于行政更新,如注册人的身份或身份的变更。
对于更复杂的更新,期限为6个月、9个月或12个月,例如,当产品的物质分类和标签没有统一的分类变化,或者化学品安全报告或安全使用指南有变化时。
当更新注册有多个原因时,只需提交一次,适用最长截止日期。
三个月的最后期限适用于通知某种物质的生产或进口已经停止。
注册是基于“一个实体,一个注册”的原则。这意味着同一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共同提交注册。保持共同提交的注册部分的最新是所有共同注册人(领导和成员)的共同责任。注册人需要确保他们有一个合作和成本分摊协议。
根据REACH法规,企业有责任收集每年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的物质的性质和用途的信息。他们还必须评估物质带来的危害和潜在风险。该信息通过包含危险信息的登记档案和(如相关)物质使用可能造成的风险评估以及如何控制这些风险,传达给ECHA。
(信息来源:https://echa.europa.eu/-/deadlines-for-updating-registration-dossiers-clarified)
欧盟跟踪产品中关注的化学品–SCIP数据库正式启用
2020年10月28日,为了使产品回收更安全,并改善产品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的信息,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启动SCIP数据库。
企业可提交其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信息到SCIP数据库,以履行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规定的SCIP通报义务,而无需等到2021年1月5日。
2021年2月开始,消费者和废弃物经营者将可访问和查看企业的SCIP通报数据。
SCIP是根据废物框架指令(WFD)建立的物品或复杂物体(产品)中关注物质信息的数据库。该数据库确保在产品和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废弃物处理阶段)中,包含ECHA候选名单上SVHC的文章的信息是可用的。
SCIP通报的一般由欧盟进口商来履行。非欧盟的企业不受约束,也不允许提交SCIP通报,但是有必要提供其供应产品中的SVHC物质存在信息,配合其欧盟客户履行SCIP通报义务。
SCIP通报:
2021年1月5日前已经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若之后不再投放市场,无需进行SCIP通报;
2021年1月5日后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应在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时进行SCIP通报;
产品中含有2021年1月5日后新纳入SVHC清单的物质,且含量超过0.1%, 供应商应在该物质纳入SVHC清单后,首次投放/进入市场时提交或更新SCIP通报。
(信息来源:https://echa.europa.eu/-/tracking-chemicals-of-concern-in-products-scip-database-ready-for-use)
美国CPSC发布16 CFR 1241《婴儿床垫安全标准》
2020年10月26日,美国CPSC发布一项拟议规则16 CFR 1241 Safety Standard for Crib Mattresses/《婴儿床垫安全标准》 ,并修订《耐用型婴儿或幼儿用品的消费者注册要求》(16 CFR 1130),拟将婴儿床垫纳入婴儿耐用消费品的监管范围。
该规则范围包括全尺寸和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以及运动场和非标准尺寸婴儿床的售后床垫。将婴儿床识别为耐用的婴儿床或幼儿床幼儿用品,并建议修改CPSC的要求(NOR)包括此类婴儿床床垫。
16 CFR 1241采用了美国标准《婴儿床床垫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 F2933-19),并增加了多项定义、要求和测试方法。
该法规正处于议评阶段,议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
documents/2020/10/26/2020-22558/safety-standard-for-crib-mattresses)
2020年9月18日,印度工商部批准《2020玩具(质量控制)修订令》 对《2020玩具(质量控制)令》的生效日期进行修订并延期至2021年1月1日生效。
2020年2月25日,印度工商部批准了《2020玩具(质量控制)令》并将于2020年9月1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本法令适用于专为十四岁以下的儿童设计或明确指定用途的玩具及产品。最初由儿童收到的玩具,且会经受合理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的情形 。
玩具应符合下面标准:
联系方式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玩具婴童用品实验室
电话:020-38290867或020-38290660转602/605/606/608
邮箱/E-mail:toy_bd@iq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