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受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仿真首饰中镍释放量的测定” (项目编号: CNCA-20-09)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样品名称:铜合金圆片
检测项目:镍释放量
依据标准:(1)GB/T 19719-2005;
(2)EN 1811:2011+A1:2015
应当参加:
由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
(注: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参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其他
市场监管总局将汇总并发布能力验证结果。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2年内可免于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开始时间:2020年4月3日 - 2020年5月31日
发样时间:2020年 6月
结果时间:2020年 9月
1. 登录广州海关技术中心能力验证在线服务网站 https://ptp.iqtc.cn/ 进行网上报名
2. 邮件联系邝金燕(Tel: 020-38290589、mdg@iqtc.cn)进行报名
应当参加的检验检疫机构: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参加的检验检疫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1500元
应当参加的检验检疫机构:
在https://ptp.iqtc.cn/网站的缴费凭证处,上传CMA认可资质证书,无需缴费。
自愿参加的检验检疫机构:
线上支付:
在线服务网站https://ptp.iqtc.cn/,微信支付。
线下支付:
银行转账,并将汇款单等付款凭证上传到https://ptp.iqtc.cn/在线服务网站。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CNCA-20-09 ”。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账号:744 431 018 260 003 006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税号:1210 0000 7178 1462 6C
对未按照文件要求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能力验证没有补测环节,对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要求实验室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网站(https://ptp.iqtc.cn/)查询。
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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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8290589
联系人:邝金燕
传真:020-38290599
电子邮箱:mdg@iq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