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6月份玩具与儿童产品行业简讯

6月份玩具与儿童产品行业简讯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2020-07-07
2
导读:6月份玩具与儿童产品相关行业法规简讯


  • CCC 新实施规则7月1日正式实施

  • REACH  SVHC新增至209项

  • 德国AfPS更新GS认证中多环芳香烃(PAHs)限制

  • 欧盟发布BS EN 14350-2020 儿童护理产品与饮用设备标准

  • 美国CPSC豁免特定纤维的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测试

  • 美国俄勒冈州修订《无毒儿童法案》

  • SASO Saber Platform与沙特海关系统衔接


 ◆  

CCC 新实施规则7月1日正式实施

2020年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将原目录内7大类玩具产品归并到儿童用品大类。儿童用品大类包括3种产品:童车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2020年6月2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0年第14号),对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修订,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产品》(CNCA-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CNCA-C22-02:2020),新版规则自202071日起实施。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指定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动。
自2020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CCLC)已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实施规则CCLC-C22-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童车类产品》, CCLC-C22-02: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已于2020年7月1日发布实施规则CQC-C22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童车类产品》, CQC-C2202: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
新旧实施规则和细则在认证单元的划分、认证模式和型式试验等方面有了重大变化。

 实施规则和细则见下表


 CCLC和CQC 细分类别比较

 ◆  

欧盟REACH  SVHC新增至209项
2020年6月16日,欧盟一致同意将第23批5项评议物质中的4项纳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其中间苯二酚(EC 203-585-2;CA 108-46-3)未能确定为高关注物质(SVHC),后续欧盟将就此物质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2020年6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宣布将4种物质加入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s)。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s)现已增至209种物质。
加入的4种物质中,一种为内分泌干扰物,另外三种为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
 新增候选清单的物质如下:

 ◆  


德国AfPS更新GS认证中多环芳香烃(PAHs)限制

2020年4月10日,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更新GS认证的规范AfPS GS 2019:01 PAK (PAH)。与2019年5月15日版相比,此版本中更加明确了第1类材料的范围,其他规定未变更。
2020年6月30日,旧版AfPS GS 2014:01 PAK (18种 PAH)失效。
2020年7月1日,AfPS GS 2019:01 PAK ( 15种 PAH)正式生效。

 ◆  

PFOA及其相关物质将纳入POPs管控

2020年6月1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指令(EU) 2020/784,增加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到POPs法规附件 I。
此修订指令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同时,欧盟委员会计划在此修订指令生效之日起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附录17的限用物质清单中删除。

 ◆  

欧盟发布BS EN 14350-2020 儿童护理产品与饮用设备标准

2020年6 月30日,欧盟发布BS EN14350-2020 Child Care Articles –Drinking quipment-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版本替代前版本BS EN14350-1:2004和BS EN 14350-2: 2004。
新版标准重新调整了结构,修订和新增了相关内容,将原来的物理和化学内容合并在一个版本中,并于2020年6 月30日生效。
该标准适用范围:预定供0到48个月儿童使用的饮用设备。
不适用于以下产品:即用产品及一次性产品的洁净度;临场医学应用产品;陶瓷制饮用设备;储藏用袋子;购买流体或食物时同时提供的饮用设备。

 ◆  

美国CPSC豁免特定纤维的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测试


2020年6月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在《联邦公报》(85 FR 33015)发布一项最终规则,批准联邦法规(CFR)第16章第1253部分(16 CFR Part 1253)《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关于未经处理的纤维中ASTM F963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测试的测定》。

CPSC拟定几种未加工的人造纤维超过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ASTM F963可溶性元素或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值的风险比较低。

此类纤维无需进行第三方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ASTM F963-17(16 CFR 1250)规定的八种可溶元素含量、或符合16 CFR 1307(CPSIATitleⅠ,Sec.108:Phthalates)规定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八种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要求。

该最终规则于2020年7月1日生效,并衍生出16 CFR 1253。该规则的定义了未加工人造纤维是指除制造纤维所需的化学添加剂外,不含其它化学添加剂,即不含影响颜色或某些所需性能的化学添加剂。

对于 16 CFR 1307 、CPSIA TitleⅠ,Sec.108 管控下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可接触部分,尽管有此豁免,但仍需符合相应的限值要求。

 以下未经处理的纤维豁免:

  • 尼龙(Nylon)
  • 聚氨酯(氨纶)(Polyurethane (Spandex))
  • 粘胶纤维(Viscose Rayon)
  • 腈纶和改性腈纶(Acrylic and Modacrylic)
  • 天然乳胶(Natural Rubber Latex)


 ◆  

美国俄勒冈州修订《无毒儿童法案》

2020年6月26日,美国俄勒冈州卫生局修订Toxic-Free Kids Act/《无毒儿童法案》。该法案于2015年通过。

根据规定,在俄勒冈州提供或销售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产品需对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进行申报,除非产品或者制造商被豁免。

《无毒儿童法案》实施分为三个阶段,本次修订针对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法案要求非豁免制造商移除三种产品类别中的高度关注化学物质,或在其第三次被要求每两年一次申报中向俄勒冈州卫生局申请豁免。这三种产品类别为:可入口产品、儿童化妆品、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产品。

若制造商申请豁免,制造商需证明:在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关注化学物质没有从产品转移到儿童身体上;或者进行物质替代物评估,证明移除或者取代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在经济或者技术上不可行。

若制造商用产品中的另一种化学物质替换了相关高度关注化学物质,需提交一份化学危害评估,证明替代化学物质的毒性与被替换的相关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毒性相同或更高。

公众听证会将于2020年7月16日举行,通报评议将于2020年7月23日截止。


 ◆  

SASO Saber Platform与沙特海关系统Fasah正式衔接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发布最新通知,Saber 认证平台将于2020年7月1日与沙特海关系统Fasah完全衔接。

届时,若未在Saber系统上注册符合性证书的产品将不能清关。


信息来源: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2020:188I:FULL

             https://saber.sa/ 等





我实验室专注于玩具婴童用品检测,欢迎选用我们的服务

联系方式:

胡女士:15920527802,  hukm@iqtc.cn

陈先生:13631465477,  chendh@iqtc.cn

钟先生:13533833264,  zhongsh@iqtc.cn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1234
内容 678
粉丝 0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1234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