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满足物流安全与货物运输检验领域的检验机构认可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修订了CNAS-CI01-A009《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物流安全与货物运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今年1月20日已发布,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为《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扩充了检验领域。
解读:新规范针对检验的领域进行了修改,将范围扩大,不仅仅只局限于航空运输领域。
由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领域修订为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领域,运输方式由航空扩大到航空、水路(内河/海 运)、陆路(公路/铁路)等。物流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检验活动,如适用也可以参考本文件。扩展了多种运输方式,拓展到物流过程涉及的其他检验活动。
解读:新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的运输方式,还拓展到物流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的检验活动。
由3.1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的术语与定义修订为3.1拟运物品/化学品危险性识别、3.2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解读:新规范进一步的明确了基于联合国TDG法规的物品/化学品自身危险特性鉴定以及基于不同运输方式国际规章(例如IMDG、ADR)的运输条件鉴定。拟运物品/化学品危险性识别检验的对象为拟运输的物品/化学品,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对象为不同运输方式的实际货物运输条件。
总结
1、 修订关键人员岗位能力。技术主管具有与危险品九大类相关的专业外,新增货物包装性能、包装鉴定等相关的专业;对从事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检验员要求:应具备对实际货物运输真实信息的鉴别、货物危险性识别、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及技术工作经历。
2、 “货物/样品”修改为 “拟为运物品/化学品、货物运输”, 检验项目和样品区分为被检验的拟运物品/ 化学品和从事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时的实际货物运输。
3、 在遵守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新增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的方法的要求。
4、将附录A由《1-9 类航空运输危险品试验一览表》修订为《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涉及试验项目 (危险识别)一览表(一)》 、《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涉及试验项目 (包装性能)一览表(二)》,新增了货物包装相关试验要求。新增附录C 《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常见检验能力一览表》
关于我们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危险化学品与运输包装检测研究所具有危险品包装领域:抽样、性能鉴定、使用鉴定;货物/化学品鉴定领域:货物(物质)危险性识别检查、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及危险公示标签检查的能力且已通过CMA认定和 “ISO 17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汽车与装备检测研究所科学城分场所具有货物(已知物质)鉴定领域:货物(已知物质)危险性识别 检查能力且已获 “ISO 17020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以上是此次标准更新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CNAS-CI01-A009:2023》
为开展物流安全与危险货物运输检验
提供明确性的指导作用
增强具体的可操作性
【END】
供稿 · 质量技术部
编辑 · 服务平台 陈颖怡
校对 · 服务平台 曹文泽、陈诗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