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1年5月12日,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玩具等6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发布。各地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旧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其中涉及儿童相关产品的内容如下:
《玩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8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批准发布
2021年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含氯苯酚的测定》等38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其中,当天发布跟玩具和婴童产品相关的标准主要如下:
GB/T 22808-2021《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含氯苯酚的测定》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全部代替此前版本GB/T 22808-2008。
GB/T 40180-2021《婴童浮力泳装》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GB/T 40182-2021《玩具中塑化材料及可放入口中产品的判定指南》在发布当天正式实施,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是主要起草单位之一。
GB/T 40126-2021《液体硅橡胶 婴儿奶嘴用》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GB/T 40276-2021《柔巾》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于6月1日实施
2020年11月19日,GB/T 39498-2020《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正式发布,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的一般原则和使用控制建议,适用于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的使用控制。其范围包含消费品,包括产品的组件、零部件、配件、包装和使用说明,但不包括食品、药品等政府监管的产品。
该标准借鉴了欧盟(EC)No. 1907/2006 REACH法规附录XVII的有害物质管理模式,参考了EN 71系列标准等外国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从而提出了对我国特定消费品中需要重点管控的重金属、致敏香料等117项化学物质的限制要求,被称为“中国版REACH限制物质”。
该标准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为消费品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设计、制造等活动提供了技术安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也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品质量或安全监管提供了依据。玩具也在其重点关注的产品中,受到的重点化学物质限制主要如下:
欧盟更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协调标准
2021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执行决议/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1/867以更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参照的协调标准。
(EU) 2021/867的主要内容为从2021年5月31日起:
EN 71-7:2014+A3: 2020《玩具安全-第7部分:指画颜料-要求和测试方法》将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的协调标准。EN 71-7:2014+A2: 2018将于2021年11月28日失效;
EN 71-12:2016《玩具安全-第12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化合物》将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的协调标准。EN 71-12:2013将于2021年11月28日失效;
EN IEC 62115:2020及其修订EN IEC 62115:2020/A11: 2020《电玩具的安全》将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的协调标准。EN 62115:2005及其相关修订版本,将于2022年2月21日失效。
玩具安全指令主要的参照协调标准如下:
美国CPSC发布修订儿童折叠椅凳16 CFR 1232的直接最终法规
2021年5月1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公布了一项直接最终法规,以更新16 CFR PART 1232《儿童折叠椅凳安全标准/Safety Standard for Children's Folding Chairs and Stools》。除非在2021年6月16日前收到重大负面评价,否则该法规将于2021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根据该项法规要求,儿童折叠椅和儿童折叠凳应符合ASTM F2613-21《儿童折叠椅凳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Standard Consumer Specification for Children's Chairs and Stools.》的所有强制性要求。
美国佛蒙特州对特定消费品的PFAS进行监管
2021年5月18日,美国佛蒙特州签署了S.20法规,以规范特定消费品中的某些化学物质,范围包括食品包装、家用地毯和地毯、消防泡沫和消防个人防护设备(PPE)等,并修订Chemicals of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 (CHCC)/儿童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列表。该法规将从2021年7月1日起分阶段执行, 主要内容:
食品包装含有故意添加的任何含量的PFAS,应被禁止制造、销售、或分销。
食品包装或包装部件含有故意添加的任何含量的双酚化合物,应被禁止制造、销售、或分销。
食品包装含有故意添加的任何含量的邻苯二甲酸酯,包括油墨、染料、粘合剂、稳定剂、涂料、增塑剂或任何其他添加剂,应被禁止制造、销售、或分销。
将下列3种物质添加到CHCC中,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并要求若在儿童产品中含有这些物质,需要强制上报:
- PFHxS (perfluorohexane sulfonic acid)
- PFHpA (perfluoroheptanoic acid)
- PFNA (perfluorononanoic acid)
加拿大拟修订卧式和坐式婴儿车法规(SOR/2016-167)
2021年5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一份修正案咨询,拟修订卧式和坐式婴儿车法规(SOR/2016-167),主要拟修订内容:
机械物理的要求:符合ASTM F833-19《婴儿卧式推车和坐式推车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机械要求;或至少符合以下一项:ASTM F833-19或ISO 31110:2020《轮式儿童乘用车-坐式推车与卧式推车要求与测试方法》的机械要求;ASTM F833-19 Section 6.8和Section 6.10的夹手要求。
表面涂层的要求:粘贴在卧式或坐式婴儿车可触及部件的贴纸、薄膜或其他可移除材料,或表面材料:总铅≤ 90 mg/kg;可迁移的锑、砷、镉、硒或钡的化合物≤ 1000 mg/kg;总汞≤ 10 mg/kg。
新增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vinyl/乙烯基部件应符合邻苯二甲酸酯法规(SOR/2016-188)的要求:DEHP、DBP、BBP≤ 1000 mg/kg;可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中的任何部件:DINP、DIDP、DNOP≤ 1000 mg/kg
此次未提及标签修订,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与ASTM F833-19或ISO 31110:2020保持一致,应保持所有信息和警告语的官方语言要求即英语和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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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TC玩具婴童用品实验室
电话:020-38290839;020-3829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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