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欧盟轮胎绿色新规密集升级

欧盟轮胎绿色新规密集升级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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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欧盟轮胎绿色法规集中落地、过渡期收尾的关键年。欧盟依托轮胎标签法案、联合国车辆技术规范等法规文件,搭建起从原料溯源、产品研发、成品标识到废旧回收的全链条绿色监管体系,在原料准入、性能检测等方面提高准入门槛,深刻影响我国轮胎产品的出口通关效率与海外订单履约能力。

轮胎标签新规落地,商用车标识范围扩容

欧盟轮胎标签法规(EU)2020/740框架下,全新滚动阻力测算公式于2026年3月落地实施,适用于C1乘用车胎、C2轻卡胎、C3重型商用车胎,统一了国际检测评判口径,国内厂商需要重新送检、更新标签参数。新规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新上市C2、C3类车辆配套的轮胎必须粘贴合规标签,市面原有库存轮胎依照各国过渡期要求分批替换。新版标签在保留滚动阻力、湿地抓地、行驶噪声三项基础指标外,增设冰雪路面抓地力可选标识,并进一步细化产品环保与安全标注内容。

  

UN/ECE R117-04过渡期收官,

磨损性能纳入考核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 R117-04修正案(2024年7月1日生效)要求,轮胎胎纹磨损至1.6mm—2.0mm临界区间时,仍需满足湿地抓地、滚阻、噪声三项认证指标,改变了以往仅新品达标即可上市的行业惯例。2026年7月6日为C1乘用车轮胎沿用旧版R117-03办理型式认证的截止节点,此后新申请认证产品必须遵照新版磨损性能要求,已取得认证的在售轮胎仍可正常流通销售。


欧盟零毁林法案进入申报周期,

配套细则优化溯源成本

      《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规定,2020年12月31日后取自毁林地块的天然橡胶及相关轮胎产品,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大中型轮胎企业须在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料尽职调查与线上申报,小微企业申报期限延后至2027年6月30日,如逾期未完成申报,货物将在欧盟口岸被扣。2026年5月欧盟发布简化实施细则,可帮助企业削减约75%溯源成本,其中,翻新轮胎仅新增胎面橡胶需要溯源备案,原有旧胎体免于重复核查。(细则公示已于2026年6月1日结束,正式文本待欧盟发布,企业合规应以最终法案为准)


ESPR生态设计法规叠加尾气新规,

微塑料管控远期落地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于2024年7月正式生效,轮胎被列入首批强制管控产品目录。在欧盟2025年4月发布的五年落地规划中,轮胎为生态设计重点推进品类,配套的数字产品护照(DPP)计划于2027年至2028年落地施行,届时产品碳足迹、原料来源等信息须录入系统,成为口岸通关核查要件。同步出台的Euro7排放标准新增轮胎磨损微塑料限量要求,乘用车轮胎磨损颗粒物管控从2028年7月起分步执行,轻型载货、重型载货轮胎分别延后至2030年4月、2032年4月落实管控。


海关提醒

      综合各项新规来看,欧盟轮胎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呈现出标准趋严、链条延伸、执法细化三大特点,出口企业可从三方面做好合规布局:

      一是依托海关总署官网、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等权威渠道,实时跟踪法规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措施带来的影响。

      二是落实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按照欧盟最新标准完成产品出厂前检测与标签合规制备,规范天然橡胶溯源档案、合规证明的管理。

      三是规范出口报关随附单证,确保单证参数、产品标签、溯源信息与实际货物一致。

企业应主动对接国际绿色新规,依托技术升级优化产品性能、搭建数字化合规管理体系,持续稳定欧盟市场份额,实现长期稳健出口。

转载: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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