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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私职刑辩团队王先友律师代理的东莞EZ电子有限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案结案。案件由最初海关稽查的涉案货物价值1500余万元、初次处罚告知的走私行为,经过听证变更为违规行为。历时三年多的海关行政处罚案至此圆满结束。
东莞EZ公司系全资韩国投资进料加工企业,主要进行电子零配件(液晶显示屏配件)加工生产和销售。
2019年2月28日,该司所属主管海关下厂稽查,对该司在执行两本手册备案进口料件中的三种料件进行检查,发现备案进口料件电镀锌钢(铁)板短少1196857千克、镀铝锌钢(铁)板短少265846千克、单面胶带短少3532千克。根据海关备案价格计算涉案货物价值高达1500余万元。
王先友律师代理该案后,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自2016年起共执行的9本海关手册全部备案11项料件、37项成品进行自查,向仅有的两家转厂企业调查取证,找企业报关员、财务人员制作调查笔录等,发现因企业执行手册时间长、稽查料件不全面、企业存在违规“串报”,报关员私自使用国内购料发票核销、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名核销及隐瞒利用自有资金向海关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后,向主管海关递交了详细的企业《陈述报告》及相关证据和律师《法律意见》,认为稽查初步结论严重失实,所有手册进料料件基本平衡,并请求主管海关对短少的少量进口料件以补税结案,未获成功。
案件移到所属海关缉私分局后,缉私分局认为企业提供资料详实,解释合理充分,最终决定不予立案,退回海关处理。但是,在案件受理后,缉私分局下厂调查,发现该司存在擅自内销保税料件边角料电镀锌铁板边角料302799.33千克、镀铝锌铁板边角料39661千克情事,并对此予以立案,并于2021年12月17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定性擅自销售保税料件走私行为,没收走私货物(追缴走私等值价款)并处罚款。


王先友律师要求陈述和申辩。缉私分局非常重视,分管局领导、查私科、法制科领导当面听取陈述和申辩,但仍然作出了维持处罚告知拟处罚决定的决定。于是,王先友律师当面提交了要求听证的《申请书》。
经过两次听证会,认为听证代理意见成立,决定撤销原《处罚告知单》,由定性走私行为改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该案的成功代理,获得企业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在当地韩资企业圈也形成了良好的影响。
END
王先友律师
编辑:毛聂

国内首个专注于走私罪与职务犯罪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提供专业的走私与职务犯罪理论与实务研究、企业与个人刑事风险防范顾问、犯罪预防及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