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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无罪!团队周经伦、王先友律师承办辩护的C某涉嫌走私烟弹案获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并终止侦查决定

成功辩护||无罪!团队周经伦、王先友律师承办辩护的C某涉嫌走私烟弹案获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并终止侦查决定 私职刑辩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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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走私罪无罪变更指控罪名后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送并终止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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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私职刑辩团队周经伦律师、王先友律师承办辩护的某电子烟弹走私案以委托人C某不构成犯罪、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并终止侦查告终,无罪辩护取得圆满成功。

本案系绕关走私进口电子烟弹案,涉案地包括境外、广东、浙江等地,犯罪行为涉及地域广,犯罪链条冗长,案情极其复杂。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私职刑辩团队接受委托。私职刑辩团队经详尽阅卷,全面了解委托人在团伙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后,以C的行为故意以及具体实施行为作为辩护突破口,提出C某与同案嫌疑人不具有走私犯罪共同故意、C某搬运、运输、发运行为属于中立帮助行为等辩护观点,据此向检察机关先后递交了3份法律意见书发表详尽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全面采纳,认定C某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此后,检察机关对同案其他7名同案犯悉数起诉,对C某进行分案处理。检察机关认为虽然C某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构成非法经营罪。针对新的指控,辩护人提出了C某对搬运、运输、发运货物的接收人到底是同案团伙成员、还是直接购买人均不明知,在案证据未达指控非法经营罪的证据规格、证明标准等辩护观点,先后向检察机关递交2份法律意见书,但检察机关还是坚持非法经营罪成立,向辩护人提出可以相对不诉的处理处理意见。

在案证据只有走私团伙涉嫌走私偷逃税款1696万元的证据,却没有C某具体搬运、运输、发运货物具体证据,比如哪些是发到下游直接销售商、哪些是发到由走私团伙直接接货的证据,辩护人据此提出如果要认定C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非法经营数额是多少呢?于是,检察机关要求侦查机关补充非法经营金额证据。在侦查机关补充金额证据不能的条件下,检察机关又向辩护人提出了可以存疑不诉的处理意见。辩护人仍然坚持绝对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辩护意见,但未获采纳。

承办检察官以存疑不诉呈报检委会讨论决定,检委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获通过,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最终,本案完全依照既定无罪辩护策略推进,取得了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并终止侦查的辩护出效果,坚持无罪辩护取得了最佳辩护效果。


—— ——团队代表性案例—— ——

Z女士、X先生走私电子烟油案(双双获缓刑判决)

P某团伙特大走私冻品案(两人不予起诉、两人轻判)

姜某等三人走私化妆品、奢侈品案(全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王某走私家具案(获缓刑判决)

林某走私手机案(获缓刑判决)
邓某走私大理石案(获缓刑判决)
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钟某涉嫌走私冻品案(获侦查机关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决定)
张某走私冻品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黄某走私奢侈品案(获缓刑判决)
吴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获减轻处罚判决)

郭某等走私普通货物、废物案(获走私普通货物罪无罪、走私废物罪减轻处罚判决)

周经伦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经济犯罪案件辩护、货代物流合同纠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4305

联系方式:13528453800

王先友

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专业律师,专门从事走私罪与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辩护、重特大海关稽查、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代理。主要社会兼职有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深圳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等。
邮箱:wang_xian_you@163.com


编辑|周经伦

内首个专注于走私罪与职务犯罪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提供专业的走私与职务犯罪理论与实务研究、企业与个人刑事风险防范顾问、犯罪预防及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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