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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成功辩护||雷显、毛聂、刘锦巍、王先友律师辩护的Y某等走私红酒案全部获减轻处罚判决

回顾▶成功辩护||雷显、毛聂、刘锦巍、王先友律师辩护的Y某等走私红酒案全部获减轻处罚判决 私职刑辩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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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主犯→从犯;量刑建议10年以上→分别判处5年、3年6个月、3年1个月。

编者按本文于2023年7月20日在私职刑辩公众号发表。经核查,本文在初次发表时文末照片使用时存在可完善之处。为确保私职刑辩团队所发布内容质量真实、全面、客观、严谨呈现私职刑辩团队历史动态,现对相关照片进行了更换并重新发布,感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近日,由私职刑辩团队雷显、毛聂、刘锦巍、王先友律师承办辩护的Y某、X1某、X2某等走私红酒案全部获减轻处罚判决。辩护取得显著效果,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充分认可。
公诉机关指控,Y某等人从境外采购红酒并联系走私团伙走私入境,入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1049万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认定Y某等人属主犯,量刑建议为10年以上。辩护团队多次提交法律意见,与检察官沟通Y某等人依法应认定为从犯的意见,检察官坚持认为上述人员为主犯,遂未做认罪认罚。
审判阶段,辩护团队关于主从犯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多次开会研讨,依然坚持从犯的辩护策略。
庭审中,辩护团队根据在案证据、法律规定及类案判决,据理力争,公诉人最终认可辩护人意见,认定Y某等人为从犯。
最终法院认定Y某、X1某、X2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5年、3年6个月、3年1个月有期徒刑。当事人全部认可判决结果,均不上诉。

<判决书截图>

—— ——团队代表性案例—— ——

C某涉嫌走私烟弹案(获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并终止侦查决定)

Z女士、X先生走私电子烟油案(双双获缓刑判决)

P某团伙特大走私冻品案(两人不予起诉、两人轻判)

姜某等三人走私化妆品、奢侈品案(全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王某走私家具案(获缓刑判决)

林某走私手机案(获缓刑判决)
邓某走私大理石案(获缓刑判决)
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钟某涉嫌走私冻品案(获侦查机关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决定)
张某走私冻品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黄某走私奢侈品案(获缓刑判决)
吴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获减轻处罚判决)

郭某等走私普通货物、废物案(获走私普通货物罪无罪、走私废物罪减轻处罚判决)




雷显律师

曾从事执法工作近二十年。现主要执业领域为海关事务法律服务,包括海关稽查、行政处罚案件代理、走私犯罪案件辩护,进出口合规风控等。
电话:13828823565
邮箱:30646589@qq.com

毛聂律师

法学硕士




刘锦巍律师

法学硕士
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王先友律师

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专业律师,专门从事走私罪与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辩护、重特大海关稽查、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代理。主要社会兼职有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深圳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等。
邮箱:wang_xian_you@163.com


编辑:毛聂

      私职刑辩团队是国内首个专注于走私犯罪与企业职务犯罪刑事辩护的专业团队,致力于提供走私犯罪辩护与企业职务犯罪辩护、刑事控告实务。团队所代理辩护的三宗特大走私犯罪案件分别入选2021年、2022年、2024年“海关总署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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