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谢燕洪律师
右:王先友律师


●姜某等三人走私化妆品、奢侈品案(全案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
●王某走私家具案(获缓刑判决)
谢燕洪律师
电话:13728864699
邮箱:364487973@qq.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42层
王先友律师
撰稿:谢燕洪、毛聂
编辑:毛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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