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问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可能答案会很不统一,但如果问什么样的律师是成功律师,我想“有钱”这个答案应该不会有人反对。
如果有律师的朋友圈充满了Burberry的包,Chanel的香水,Dior的套装,拉菲红酒,高尔夫,马术……应该不会有人质疑Ta的经济能力,就算开始有怀疑,时间久了也会被人所接受。
“哦,这位律师这么有实力(钱),法律业务能力应该不错。”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当然,或许会有律师会很不屑这个观点,但是要知道,浮华的朋友圈并不是给同行看的,而是给客户、潜在的客户看的,因为这迎合了一般大众的审美心理。
有钱=收入高=法律业务多=工作能力强=成功律师,这条逻辑线次第展开,构建一般大众对律师的想象。
从营销角度来看,大众消费者更喜欢富贵堂皇的店面、一掷千金的广告、大型活动的冠名,钱越砸得狠,就代表越有实力。为什么中晋、e租宝等等能做得那么大,很大程度和不惜血本做宣传、广告分不开。场面越大,消费者越愿意买单,这几乎是百试百灵的营销手段。
中国律师执业环境真不容易,既要做业务、又要做营销、还要懂客户心理,签不下单,连吃饭都成问题。面对客户做营销,是每一位律师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于是,一位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浮华生活的律师,千方百计传递给客户的信息,就是“我有钱,我有实力”,说到底,这就是一种自我营销手段。
浮华的朋友圈,既是律师本身风格的问题,也是大众心理所致。
但我要说,律师的根本在于业务能力,在于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这个世界不缺乏有资源的人、有手段的人、手眼通天的人,但律师这个行业,既以法律为名,就当以法律为本。
有人调侃,要不是家里困难谁出来做律师。这种说法我并不同意,作为一种职业,律师和医生、教师、程序员、工程师一样,都是以技术解决问题的专业人士,不比谁高贵,也不比谁卑微。
我希望,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能平等地进行交流,而不是互相猜忌、倾轧。
我希望,当事人选择律师,是以专业能力、法律水平为标准,而不是看说了多少漂亮话、拍着胸脯说“包搞定”。
我希望,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努力做好每一个案子,对当事人有所交待,而不是为了取悦客户刻意包装。
当事人遇到问题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你刚好需要,我刚好专业。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