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咱们公司实际资产100亿,注册资本1个亿(已实缴),股东都是自然人。现在大股东准备搞两件事:一是送核心骨干“实股”,二是给管理层发“虚拟股分红”。这两个安排,在交税上有什么讲究?我给您拆解一下:
送“实股”:获赠的员工当下要交税吗?
需要交,但不是简单的20%。
员工无偿获赠股权,在税务上会被视为“获得了一笔工资”,所以要按照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来交个税(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划重点: 如果员工是直接持股,可以申请“递延纳税”。申请成功后,当下不用交税,等到未来他把股票卖掉时,再按20% 一次性交税。这对员工来说,资金压力会小很多。
发“虚拟股分红”:近2000万的奖金有优惠吗?
有优惠。虚拟股分红,税务上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终奖”)来处理。根据目前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这个优惠政策一直延续到2027年底。
简单说,这2000万可以单独计税,不跟当月工资合并,适用更低的税率,帮大家(也帮公司)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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