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正式开始!哪些人需要办理?具体如何操作?办理时间是什么?您关心的所有要点,尽在本篇详解。
一、什么是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
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将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称“综合所得”)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一、什么时间办理?
2025 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
2026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哪些情形需要办?哪些情形不用办?
(一)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3类情形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需办理汇算清缴: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目;
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 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二)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 4类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人全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
2.年度汇算清缴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四、可填报的税前扣除项目
1.减除费用6万元;
2.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专项扣除;
3.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4.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5.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重要提醒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电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联系方式丨15852364500
地址丨睢宁县新科技园8号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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