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很多财务还在用老政策做账,注意:随着《增值税法》落地,餐饮服务进项抵扣规则迎来重大调整,新旧政策核心逻辑完全不同,千万别混淆!
新旧政策核心对比
✅ 旧政策(财税〔2016〕36 号)企业购进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无论何种用途,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2026 年新规(《增值税法》)划分标准发生根本性改变:购进餐饮服务,直接用于消费→不得抵扣;不作为自身消费、用于对外经营流转→允许抵扣。
哪些餐饮支出能够抵扣进项?
基础要求:一般纳税人 + 取得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心标尺:采购餐食并非企业内部人员消费,而是作为配套服务对外销售。
旅游、会务外包企业采购团餐、会议配套餐饮,打包进服务产品销售给客户,餐饮属于对外经营成本,进项可抵扣。
酒店、航空等企业外包配套餐食,随同主营业务一并提供给外部消费者。
✅快速判断口诀:餐食对外售卖,而非内部人员食用。
绝大多数企业!这些餐饮费用
依旧不能抵扣
哪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依旧无法抵扣:
招待客户用餐(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员工出差餐费、加班餐、团建、年会聚餐(职工集体福利)
公司内部会议、员工培训的参会人员工作餐
董事会、内部研讨会相关人员就餐
⚠️温馨提示:普通商贸、生产、服务型企业日常发生的餐饮开支,基本都属于不可抵扣范围,合规做好账务处理,防范税务预警!
联系方式丨15852364500
地址丨睢宁县新科技园8号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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