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2026年最新政策,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迎来重大调整。为了让各位老板更清晰地理解政策要点,我们梳理了以下核心变化:
一、按次纳税:起征点大幅提升
原标准: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新标准(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每次(日)起征点提高至1000元
✅ 同一日内多次交易,按日累计计算
二、按月/季纳税:门槛提高,适用范围更广
月销售额起征点:10万元(原政策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新政已取消该限制)
季度销售额起征点:30万元
适用主体:从“个人”扩展至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三、关键判定规则,避免误操作
1. 纳税周期怎么选?
默认按次纳税
以下六类情形,需按月计税:
(1)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2025年8月8日后新发行)
(2)不动产出租(租金按月分摊)
(3)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收入
(4)报废产品“反向开票”销售
(5)保险、证券等代理服务
(6)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临界点如何计税?
销售额等于起征点(如正好1000元):需全额计税
差额计税业务(如旅游服务):按扣除后的余额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
四、混合收入怎么算?
当您同时有按月计税和按次计税的收入时:
优先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标准
合并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金额(含按次收入)
举例说明:
月租金收入8000元 + 讲课费2000元 = 合计1万元
👉 小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
本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国统一标准,取消原省级浮动调整权限。建议老板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合理规划纳税方式,合规享受政策红利。如您有更多疑问,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我们将持续为您解读最新财税政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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