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鹏铭达】小规模纳税人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需要填写声明吗?影响享受其他优惠吗?

【鹏铭达】小规模纳税人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需要填写声明吗?影响享受其他优惠吗? 鹏铭达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2020-10-28
3
导读:最新热点财税资讯

 点击上面蓝色“鹏铭达国际商务”关注我们,为您提供最新的财税消息;给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最有效的财务援助,在合法范围内给您提供最优的财务解决方案!



相关问答



  我是非湖北地区的一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至12月份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此期间,有购买方要求我单位必须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可以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吗?怎么开具?我单位的其他业务是否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减征增值税政策?我们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放弃,是不是36个月内我们所有的减免税优惠都不能享受了?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减免税,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就该笔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手动选择填写“3%”字样。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放弃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资讯和法律知识,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鹏铭达国际商务》


诚信、敬业、忠诚、创新、服务


企业精神:责任、谨诚、修德、拓新

 




<主营业务>


国内公司、香港海外公司注册开户审计、财务顾问、税务筹划、审计报告、上市辅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补贴、融资咨询等



<联系电话>



0755-2716-8022

177-2461-7083

158-1862-5488



<公司地址>



南山区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6栋506a
光明区
深圳市光明区华强创意产业园A1栋1808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凯雷斯顿商务大厦一楼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鹏铭达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1234
内容 678
粉丝 0
鹏铭达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1234
总阅读48
粉丝0
内容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