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各地疫情相关政策的调整优化
很多市民纷纷购买连花清瘟、
布洛芬、蒲地蓝等常用感冒药品
这囤药之举已经让管哥想起了
之前抢菜囤菜的情景......

最近部分网友就反映了这些药品
被抢断货后出现了大幅涨价
比如说连花清瘟胶囊
有药店在网络上标的价格......
管哥真是“开眼了”

单盒0.35g*48粒/盒规格的
连花清瘟胶囊售价为102元
而平时只需要30元左右
涨价240%!
更过分的是
有些药店还走“配货”路线
买一配一才有货?
放心,家人们!
打击哄抬物价
我们是专业的
目前
我们已在全市32个药店设立价格监测点
每天对连花清瘟、板蓝根、
感冒灵等药品售价进行密切监测
一旦发现价格异常变化的
管哥立即跟进核实
我们也对各零售药店加大检查力度
密切关注大家的投诉举报
包括网络反映的问题
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月7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召开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会
对国大药行、海王星辰、
南北药行等342家单位的从业人员
作了宣讲和提醒
(一)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尤其是感冒类、退热类药品和抗原试剂盒、家用制氧机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
(二)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
管哥在这里也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深圳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
少量购买一些常用感冒药在家是可以的
完全没必要大量囤、各种囤
菜会放烂
药也会过期的好吗!

接下来
市市场监管局将针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
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
我们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
如发现有药店违反相关要求及规定
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
管哥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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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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