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纳入海关或单一窗口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供应链等企业或机构,主要包括一般贸易、保税贸易、跨境电商等与外贸进出口相关的企业。
三、项目条件
2022年在福田区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供应链企业。
四、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根据其贡献,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五、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贷款合同;
5、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款凭证;
6、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7、实际支付利息的发票或银行回单等凭证;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9、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市区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10、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
来源:深圳金服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