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光明的高校毕业生按所获得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1的比例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申请方式

(二)受理
受理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收到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审核
受理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和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馈申请人。申请未通过的,应反馈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四)公示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五)发放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于公示结束之日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
(二)剩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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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目前除了光明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助外
还有前段时间窗妹已经给大家分享过的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次性可领30000元!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