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化的不断发展, 互联网金融得以迅猛发展。 近些年来,网络借贷和第三方支付业务进一步把互联网金融升华到新的高度。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银行业务形成了很大冲击,其智能化和虚拟化的模式,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取代传统银行的一些业务。

互联网金融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同时, 能有力地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但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相比, 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 由此也带来了潜在的信用风险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征信业需要顺应经济发展趋势, 进行战略调整和业务融合,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征信体系的建设是从最初的信贷征信开始的, 时至今日已经形成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主导、 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格局。

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有着信息量大、数据全面的数据库,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基础, 与此同时,政府积极鼓励市场化征信机构的发展,发挥其在市场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作为我国征信体系的核心系统, 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早已发展多年, 其用户主要是金融机构,征信的对象集中为与金融机构有业务来往的企业和个人, 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这种征信模式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其数据库信息来自金融机构的内部, 服务对象也仅限于银行业内。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比较晚, 在制度和措施上还有很多空白之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用信息仍脱落在征信体系之外, 导致一些小额互联网贷款机构无法有效利用征信系统,使得坏账率升高,风险增大。

我国现有的互联网征信平台多是以服务自身平台为创建目的, 采用会员制同业征信这种封闭式的共享模式,由各类小额贷款公司、 P2P 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种小额信贷组织联合提供信息共享,防范借款人多头贷款, 降低坏账损失和违约风险, 从而形成平台内部或者业内部的失信惩戒机制。 这些平台不约而同地建立了各自的风控模型, 均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数据采集,但这些数据被割裂地为各自平台所使用。 即使有部分机构通过担保公司或者其他途径,间接地获得了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的数据,但只是少数,不具有推广性。
企业自建平台和行业内部的共享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互联网金融解决小范围的信用问题,但远远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的需求, 征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