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官方“解毒”】第十二期 | 食品饮料虚假宣传场景解读(上)

【官方“解毒”】第十二期 | 食品饮料虚假宣传场景解读(上) 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
2022-08-15
2
导读:点击蓝字,关注我们阅读导视01目的关于商品虚假宣传类场景以及部分违规宣传场景解析全面整合,希望对所有网络交易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阅读导视


01

目的


关于商品虚假宣传类场景以及部分违规宣传场景解析全面整合,希望对所有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有所帮助。


02

适用范围


适合经营食品饮料的自营和第三方合作平台商家。


03

违规场景解读


食品违规宣传医疗/保健功效


违规案例1



合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食品安全法》第73条: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违规案例2



合规分析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产品适用人群


违规案例1



合规分析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婴幼儿辅食是指提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婴幼儿辅食需取得《婴幼儿辅食食品执行标准》,生产执行标准有GB10769,GB10770,GB22570。非婴幼儿食品禁止宣传适合6-36个月婴幼儿辅食或者婴儿食品等表明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用语、图案,避免误导消费者。


违规案例2



*婴儿指0-12月龄的人,较大婴儿指6-12月龄的人,幼儿指12-36月龄的人。


产品营养成分宣称


违规案例1



合规分析


食品宣传营养成分含量声称需核实含量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的标准。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违规案例2



合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0添加”、“不含”等宣传需与实际产品成分表相符,建议展示商品包装营养成分表。



京东 (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商家服务团队

来源:京麦商家中心

排版编辑:宾嘉茵

审校:张鑫



我知道你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
1234
内容 355
粉丝 0
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 1234
总阅读1
粉丝0
内容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