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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东开放平台不当使用他人信息专项治理公告
为规范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购物体验,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京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协议及相关规则进行治理,治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扣分、降低店铺星级、全店商品下架且禁止上架、降低店铺在售商品阈值、减少店铺曝光(包括但不限于全店商品流量降权、禁止投放广告、禁止提报营销活动等)、限制使用特定的权益工具或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新品标识、限制使用厂自模式、限制使用ISV工具等)等处理措施。
1、反诈提醒 | 奇怪的冻结处理方式,可能是一个陷阱!
近期我们接到反馈,有不法分子冒充买家客户以下单无法支付或者账户资金被冻结为由,通过咚咚页面联系商家,让商家用微信扫描不法分子发送的二维码进行处理的情况。
1、积分功能及规则调整公告
为提升积分运营效率,逐步建立用户对于店铺积分的心智,现计划对积分功能及基础规则进行优化升级,核心调整及产品升级计划详见公告。
1、大促期间,发货受疫情影响商家怎么办?!
大促期间,发货受疫情影响,商家应该怎么办?以下几个办法您应该悉知~疫情等不可抗力免责区域查询;消费者安抚;商家延迟服务报备;京东开放平台服务延迟报备规则。
2、【方案升级】用户隐私安全升级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用户隐私安全措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京东对消费者电话、姓名和地址进行隐私保护。此次脱敏处理后,商家后台、京麦的订单管理、配送管理、售后管理等模块涉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姓名、地址和电话)会模糊展示,您可点击查看消费者真实姓名、地址和虚拟号,通过拨打或短信虚拟号联系消费者。
1、2022年《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价格保护”服务规则》修订公告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商家等权益,现修订《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价格保护”服务规则》。本次主要修订原规则第一章第二款规则适用范围、第三章第六款商家承诺提供“商品价格保护”服务的条件,详细参见《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价格保护”服务规则》。
2、《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推广公告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2022年10月25日公布,并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新条例的立法目的、条文结构、主要内容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可谓“脱胎换骨”,由一部“登记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转变为“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法规。
1、收到虚假宣传预警,如何及时整改,规避下架风险?
商家如果收到虚假宣传违约单并对违约单有异议,可以在7日内提交申诉并附上有效举证,避免提交无效申诉。商家申诉路径:商家后台-体检中心-违规管理-待处理违约单。商家如果收到虚假宣传违约单违规属实,且京信用分值满足以考代罚、以诺代罚、以信代罚要求,可抵扣相应的违规积分或豁免相应的违规处理项。
2、违规公示|虚假宣传商家名单 (2022年第6期)
为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京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京东规则等,开展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并定期公示典型违规销售商家名单。以下商家在商品发布中存在“商品尺寸虚标”、“虚假夸大商品使用前后对比效果”的违规问题,给用户带来不良购物体验,损害。
1、搜索素材图展示关停功能商家公告
平台侧可支持商家进行商品维度搜索场景素材图展示功能关停,功能默认关停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即商家整理有需求的商品sku后,通过下述反馈机制进行提报,后续素材图则不会在搜索场域展示,但可以在推荐、大促等其他场景展示。
2、关于辅助识别图片需与属性值保持一致的公告
为了保证商家朋友们的经营权益,我们将于2022年11月30日起对您上传的“辅助识别图片”与您填写的商品属性进行对比校验,若此过程中发现两者属性有不一致的情况,系统将在“商家后台—体检中心—信息违规”模块进行提示,您可以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3、商品信息页面合规巡检
为了更好地规范商品发布,保障商品主图、标题宣传的准确性合规性,保障该行业下正规商品的公平竞争环境,提升消费者的平台购物体验,京东平台部分类目商品主图宣传进行优化,通过系统化的算法拦截,提升商品信息准确性。
1、【重要】原厂汽机油适配信息变更通知
近日客服收到很多用户反馈,京东平台为用户推荐了与用户车辆原厂品牌不同的原厂品牌汽机油(如大众车推出本田油提示适配),为此用户质疑京东平台对于汽车适配的专业性。
1、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公示啦
京东开放平台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公示啦!同一店铺近365天内仅能主体变更一次~主体变更申请,请拨打商家咨询热线:400-622-9068,公线支持团队将为您一站式解决跟进!
2、主营类目修改新流程
主营类目修改商家服务新流程包含:1、主营类目修改基本原则;2、主营类目修改场景;3、主营类目修改流程。详情请点击公告查看。
1、2022年11月果酒类目调整与商品迁移公告
为了契合市场发展趋势,适应行业需求变化,同时更好地促进商家所经营品类的发展,2022年11月,京东平台针对果酒类目进行了类目升级,由三级类目上调为二级类目,并下设三个新三级类目,后续将删除原三级果酒类目,现需商家朋友配合完成在售商品的迁移工作。
2、2022年11月食品生鲜部分类目调整与商品迁移公告
京东将于2022年12月8日正式关停“南北干货”旧类目(如下表)POP招商,并系统操作旧类目下柜,新类目上柜;请您根据类目调整情况在2022年12月8日前将商品迁移至新的类目。超时未迁移商品,平台运营将统一操作迁移,为避免批量迁移造成商品SPU下SKU展示顺序错乱,属性丢失等情况,请商家在2022年12月8日前自主迁移至新类目。
END
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商家服务团队
来源:京麦商家中心
排版编辑:商家服务中心周碧青
审校:商家服务中心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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