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规则上:星等级原四大能力项考核机制简化成一个星等级总分,满分100分,星等级总分=商机分+交易分,1-5星的分数要求分别是60-70-80-85-90分,双赛道取高原则和评定时间周期等基础估计均保持不变。
考核指标上:星等级由商机和交易两大核心能力共同影响,原16个考核指标简化为「商机指数」和「站内外交易额」,交易赛道额外考核「复购率」,各指标定义不变,各指标根据商家主营二级类目排名打分的规则也保持不变;保留一票否决制,新增商品门槛指标,服务门槛指标保持不变,其中任意一条门槛不达标均无法晋级为星级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