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英国对于食品行业的监管体系严格且全面,旨在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基于英国《1990食品安全法》Food Safety Act 1990,《1999食品标准法》Food Standards Act 1999,欧盟通用食品法(EC) No 178/2002,(EC) No 1169/2011等相关食品法要求,阿里巴巴国际站将加强销往英国食品的管控。(英国脱欧之后,欧盟相关的食品将继续适用于北爱尔兰。)
二、食品的定义
食品是指任何以被人类摄入为目的,或可以合理预期到会被人类摄入的物质或产品。这包括经过加工、部分加工或未经加工的物质或产品。食品还包括饮品、口香糖和在制造、制备或加工过程中有意加入其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 但是,下列物品不属于食品范围:
1. 饲料;
2. 活体动物,除非它们准备被放置在市场上供人类消费;
3. 收获前的植物。
三、法规要求
1、标签要求:
根据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与食品标准局(FSA)发布的食品标签要求,和(EC) No 1169/2011、第九章的强制性信息要求,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必须展示以下信息:
(1)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必须清晰地标示在包装上,且不得误导,食品命名可参考:点此查看;
(2)成分列表(如果有多种成分):
如果您的食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包括水和添加剂),您必须将它们全部列在“成分”标题下或包含“成分”一词的合适标题下。必须按照重量的顺序列出成分,并根据制作食品所使用的量将主要成分放在第一位。有些食品无需显示配料表,例如:新鲜水果和蔬菜,碳酸水和由单一成分组成的食品等;
(3)过敏原信息:如果食品含有法律要求申报的14 种过敏原原中的任何一种成分,或(EC) No 1169/2011附件II所列的,或由其衍生的,任何会导致过敏或不耐受的成分,则必须在配料表中列出并强调这些成分。
您必须使用不同的字体、样式、背景颜色或加粗文本在标签上强调过敏原。这可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包装食品中的成分,并且对患有食物过敏和不耐受症而需要避免食用某些食物的人很有帮助;
(4)净含量信息:必须在标签上标明净含量,使用克、千克、毫升或升的单位,更多标签指南参考:点此查看;
(5)任何特殊的储存条件和/或使用条件;
(6)食品经营者(Food Business Operator) 的名称和地址:以该企业名义销售食品的企业名称;或进口食品的企业地址(二选一)
●在北爱尔兰销售的食品必须包含食品企业的北爱尔兰或欧盟地址。如果食品企业不在北爱尔兰或欧盟,则必须包含位于北爱尔兰或欧盟的进口商的地址。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延长),在英国销售的食品产品必须包含英国、海峡群岛或马恩岛的食品企业地址。如果食品企业不在英国,则必须包含位于英国、海峡群岛或马恩岛的进口商地址。
●提供的地址必须是可以通过邮件联系您公司的实际地址。您不能使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提供地址可让消费者在对产品有投诉或想了解更多信息时有机会联系制造商;
(7)原产地;
(8)使用说明或烹饪说明(如果食品在缺少说明的情况下难以正确使用);
(9)有效期:“此日前最佳”或“使用截止”日期;
(10)营养申明:强制性营养声明必须以特定格式清晰呈现,并给出能量和六种营养素的数值。这些数值必须以每 100 克/毫升的单位(包括能量的 kJ 和 kcal)给出,并且营养声明必须满足最小字体大小要求。更多营养申明参考:Nutrition labelling;
(11)成分定量声明(简称QUID),其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况:
●成分名称出现在食品名称中,或者消费者通常会将该成分与食品名称联系起来;
●成分在标签上通过文字、图片或图形的形式被强调;
●成分对于表征食品的特性至关重要,有助于将其与可能因名称或外观而混淆的其他产品区分开来;
(12)酒精含量超过1.2%的饮料的实际酒精浓度(以百分比表示);
(13)附加标签要求:销售食品含有某些成分,您必须在标签上显示适当的警告,如含有阿斯巴甜,标签必须显示“含有苯丙氨酸的来源”。具体参考:Food and drink warnings;
(14)下列食品受特定法规管制,具体可参考:点此查看
●瓶装水
●面包和面粉
●可可和巧克力制品
●脂肪和油
●果汁和果汁饮料
●蜂蜜
●果酱和蜜饯
●肉及肉制品
●牛奶和奶制品
●速溶咖啡
●糖
2、包装或标签上显示强制性信息要求:
(1)一般标签最小字体高度为1.2毫米,但如果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 80 平方厘米,则可以使用 0.9 毫米的最小高度的字体,例如:
(2)必须用文字和数字,图标和符号表示。
(3)强制性食品信息必须:
●显而易见
●在适当的情况下,清晰易读且难以移除
●不得以任何方式被其他书面或图片材料隐藏、遮挡、削弱或干扰
●不应要求消费者打开产品来获取信息
3、食品经营者注册
食品经营者FBO (Food Business Operator) 必须登记食品业务,食品经营者是对食品经营作出运营决策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是制造商或分销商,也可以制定第三方,但需要把FBO信息贴在包装或标签上。注意:从2024年1月1日起,地址必须是在英国、海峡群岛或马恩岛。注册地址参考:Register a Food Business。
4、营销推广
食品在营销推广、标签表述上应当准确、清晰且易于消费者理解,不得具有误导性,不得宣称任何食品具有预防、治疗或治愈人类疾病功效,也不得提及此类功效。
5、食品安全性
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的商业操作遵守卫生条件和实践。
6、新型食品
尚未获得英国市场准入许可的新型食品不得销往英国。
四、平台资质要求及管控措施
1、商家出口食品至英国市场,请务必满足目的国法规要求,平台要求商家签署《销往欧盟、英国食品合规自我声明》,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上传至MA后台证书中心,未上传商家,则针对店铺内的食品执行英国国别屏蔽。
上传路径如下:MA-证书中心—证书管理—证书上传—认证检测,操作如截图所示:
2、商家出口英国市场的食品,请确保出口的食品满足其标签要求,阿里巴巴国际站一旦排查到未满足标签要求,则根据情形执行对应国别屏蔽或执行扣除6分/次处置。
3、商家在描述食品时,存在误导性或者宣称、提及其具有预防、治疗或治愈人类疾病功效,阿里巴巴国际站一旦排查到存在上述行为,则根据违规情形执行对应国别屏蔽或执行扣除6分/次处置。
4、阿里巴巴国际站一旦排查到尚未获得英国市场准入许可的新型食品,则执行英国市场国别屏蔽。
平台提醒广大会员合规发品及合规交易,会员有责任遵守任何本国及销售目的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布违规产品及信息的会员,平台将对其相关产品及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况的会员依照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对恶意绕过规则、在任何场景(如沟通、询盘、直播等交互场景)发布违规信息、重复违规、被监管部门通告、被媒体曝光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规情节的会员,依据平台相关规则,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产品信息、扣分、屏蔽店铺、限制会员使用网站产品功能、冻结账号直至关闭账号的处罚。如有疑问,请联系“小何在线”。
附:
1.《1990年食品安全法》Food Safety Act 1990
2、《1999年食物标准法》Food Standards Act 1999
3、https://www.food.gov.uk/business-guidance/general-food-law#food-hygiene-legislation
4、包装和标签指导
5、General food law provisions
6、欧盟一般食品法规(EC) No 178/2002
7、欧盟食品标签法(EC) No 1169/2011
8、欧盟食品及饲料(EC) No 882/2004
9、食品卫生的法规(EC) No 852/2004
10、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特定卫生规则的法规(EC) No 853/2004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04/853/oj
11、英国在线食品安全培训 Online food safety training
12、如何防御食品欺诈可参考:点此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