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后台已无撤诉入口,请您填写撤诉申请函:撤诉申请函模板, 并加盖贵司公章后,发送给小二。也可以同时按照贵司收到的通知信中所说的流程进行回复发送撤诉邮件,平台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您的撤诉申请。
注:通知信是通过邮箱:Seller@service.alibaba.com发送的邮件,并且标题为:《案件单号:******,不当使用他人信息投诉立案结果通知》
1、若贵司为投诉方,且后台的投诉记录页面(【My Alibaba后台】→【我的投诉】→【不当使用他人信息】)仍有撤诉入口的,可根据贵司需要自行操作撤销投诉,如图所示:

2、若贵司为被投诉方,已征得投诉方同意撤诉的。可将上述流程告知投诉方,由投诉方发起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