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并运行满半年的,在享受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奖励……日前,蕉城区政府出台《蕉城区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措施(试行)》,提出系列“重金”奖励措施。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电子商务楼宇建设。
对投入运营的电子商务园区或基地(20000平米以上),电子商务楼宇(3000平米以上)且由投资业主引进电商经营主体30家以上,运营满半年的,经政府认定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项目建设企业一次性5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
对入驻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电子商务楼宇的电商经营主体,自运营满半年的,租赁面积在100平米以下,按实际用于电商经营办公场所面积,实行租金补助,每平方米按15元补助,连续补助三年。面积超过100平米的,超过部分减半执行。

对入驻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电子商务楼宇的电商经营主体,三年内经营发生的网络费给予50%的补助。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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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电子商务协会
宁德市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是由宁德市从事电子商务和商贸服务业、外经贸业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及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目前已发展首批会员单位120家。积极推进宁德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在宁德各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商务与优势行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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