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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快来,2016和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开始申报啦

✎_快来,2016和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开始申报啦 宁德市电子商务协会
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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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阿里研究院发布中国城市电商发展指数,按摩器、古田食用菌成为电商抢占市场主力军。近日,阿里研究院发布《2015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9号),福建省发改委、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启动2016年和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和纳税记录健全,能按照要求报送统计数据;其中,申请互联网创业孵化补助项目的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四年(以申报时间确定)。

  

资金支持重点


(一)互联网创业孵化项目:福建省互联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物联网、大数据、VR(虚拟现实)等新兴业态的创业孵化项目。

  

(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符合《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建设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基础平台和行业应用平台,以及物联网研发、设计接入、应用安全、检验检测等领域技术创新和公共支撑平台。

  

(三)互联网企业营业收入:2015年(或申报之日起的上一年度)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收入达到首超奖励规模。


  

申报时间


申请支持年度为2016年的,申报截止8月10日。

  

申请支持年度为2017年的,申报截止11月20日。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其中:

  

1、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一式3份。

  

2、财务事项应选择入选福建省财政厅优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项目)进行审核。

  

3、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等形式重复申报项目。

  

2、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支持。2015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提供本次申报项目与已获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者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函。

  

3、对于发现申报企业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列入省信用信息系统失信“黑名单”,且三年内取消申报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追回骗取资金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将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经济牵头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各设区市(除厦门外)、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经济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企业的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并按要求填报好《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按申请支持的年度2016年、2017年,分别于于8月20日、12月5日前联合行文送达省发改委(2份)和省财政厅(1份),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相同内容光盘一张)作为附件同时送达。

  

(三)报送地址

  

省发改委:福州市湖东路78号省发改委724室

  

联 系 人:刘云城 电话:0591-87063557

  

省财政厅:福州市中山路5号财政大厦9楼经济建设处

  

联 系 人:何代斌 电话:0591-87097783

  

相关通知和所需申报表格请登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

  

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


根据《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互联网创业孵化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投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占项目投资比例不超过25%。申请重点互联网创业孵化补助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在福建省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四年(以申报时间确定),合法经营、信誉良好;2、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创业设施、仪器设备,创业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少于80%;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在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4、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已制定明确的经营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上一年度互联网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含)以上;5、已通过A轮或天使轮融资,且募集到的风险投资总额达300万元以上。

  

(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建设的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申请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的平台需具备以下条件:1、公共服务平台需经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审批或备案,且在数字福建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确定的重点公共服务平台范围内;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3、具有专业服务团队10人以上,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80%;4、重点公共服务平台按以下标准认定:平台为20家以上互联网线上线下企业提供服务,同时面向互联网线上线下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可提供跨部门的综合应用;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应用支撑、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底层能力服务支撑。

  

(三)互联网企业营业收入: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互联网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申请首超资金奖励的互联网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企业通过自营网站、客户端、电商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实现产品和服务交付,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首次超过4000万元或10000万元。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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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电子商务协会


宁德市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是由宁德市从事电子商务和商贸服务业、外经贸业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及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目前已发展首批会员单位120家。积极推进宁德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在宁德各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商务与优势行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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