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首届
“十大网红主播(直播电商)”遴选活动
活动介绍
为进一步发挥宁德电商人才榜样力量,促进宁德电商发展,根据《宁德市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八条措施》,由宁德市商务局、宁德市委网信办、宁德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宁德市电商协会承办,于4月10日至4月27日开展宁德市首届“十大网红主播(直播电商)”遴选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阶段
本次活动分为报名筛选、遴选启动、遴选审议、公示颁奖四个阶段。
(一)报名筛选(4月10日-16日)
报名条件:在宁德市内从事直播带货的宁德市市民、在宁德市长居或工作的人员。
报名方式:
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1),通过各县(市、区)商务局、网信办、农业农村局向组委会递交报名表报名,由组委会判定是否具备入选资格。
组委会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8050134444
(二)遴选启动(4月16日-19日)
4月16日在福安市东百城假日酒店举办遴选启动仪式,正式开始遴选活动,已报名人员在此期间向组委会提交所需材料。
(三)遴选审议(4月20日-23日)
按附件2标准由评委会收集材料并进行遴选,于4月23日得出结果并公示。
(四)公示结果(4月24日-27日)
4月24日-26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存在异议的进行校验、审理。
二、遴选细则
报名后,应在遴选审议开始前尽快向组委会提交身份证照片及其所有的抖音、微信视频号2023年度直播间账号数据和视频资料。遴选结果以直播间账号为单位,根据直播带货表现得出。相关细节说明如下:
(一)报名参与遴选人员、直播间账号及直播带货行为需严格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信用良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单个直播间账号中有多名主播出镜进行直播带货业务的,由组委会根据主播出镜频次时长、与所属企业/团队负责人沟通情况、账号后台信息等要素综合评判报名人员是否能代表此直播间账号参与遴选,评判结果及理由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
(三)报名参与遴选人员应为相关直播间账号的所有人/实控人或代表,应对其提供的直播间账号及其关联的直播带货行为、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冒用他人账号或提供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等欺诈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最终遴选出首届宁德市“十大网红主播(直播电商)”,并对遴选出的首届宁德市“十大网红主播(直播电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如直播间账号为团队运营的,则给予团队代表),并颁发证书。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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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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