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对你有用的话,请“设为星标”哦~
点击上方“金创法税” → 点击右上角 → “…” → 点选“设为星标”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有2点: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以上的文字,是不是感觉每一个字都认识,凑在一起,就看不懂说什么呢?
没关系,我们马上来个“说人话翻译版”:
两类人获益最大
核心信息:《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第一类
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以打工人小明作为例子的话,那就是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1)小明2020年1~12月,都在A公司任职,还有预扣缴申报薪金个税的;
(2)小明2020年1~12月,累计工资薪金(含年终奖、且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额情况下),不超过6万元;
(3)自2021年1月起,小明依然在A公司任职拿薪金。
第二类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以保险经纪人小红为例子,也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
(1)小红2020年1~12月,都在A公司拿劳务报酬且申报个税;
(2)小红2020年1~12月,累计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情况下),不超过6万元;
(3)自2021年1月起,小红依然在A公司拿劳务报酬。
优化后的好处
最重要的好处,当然是纳税人可以减轻办税负担。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举个栗子:
小明:
小明2020年年薪50000元,预计2021年年薪55000元,依然没有超出6万,一年里完全不需要缴纳个税,也无需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就不需要办理,省时省心。
小红:
小红由于是销售,收入较为波动,按原来的做法,单月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收税,而新做法的话,只要一年累计不超6万元,依然无需预扣预缴个税。
但如果小红在12月,成交了一笔大单,累积收入8万元,那么超出额度的2万元,就要按照3%税率,进行预扣预缴个税。
前面11个月不用预扣预缴,只有超出额度的12月,才需要预扣预缴。
比起之前收入波动,而导致年终要进行复杂的汇算清缴,要省心省时,容易计算得多。
实施时间
预扣预缴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小结
说了这么多,那么到底新规,对自己的影响,在哪里呢?
最后来个小结,问几个问题,就一目了然:
年收入超过6万吗?
是,那这个政策跟你关系不大;
没超过,下一题。
2020年整年工作都在同一家公司吗?
是,下一题;
不是,政策跟你也没关系。
2021年还会在这家公司工作吗?
是,那判断自己是小明还是小红,对号入座,下一题;
不是,那政策跟你也没关系。
那自己需要进行什么操作吗?
不用,就职的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1月份员工的个税时,系统会进行提示,HR或财务进行实际情况操作即可。或者采用纸质申报也一样。
员工个人不需要进行特别操作。
以上的说人话翻译版,都看懂了吗?
翻译不易,喜欢的话,就转发或者点个“在看”吧~
01
|“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开始确认了
02
|专项抵扣做得好,明年“加薪”没烦恼
03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04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2(大病医疗+住房贷款)
金创法税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 jinchuangfs
官网:http://www.jinchuangfs.cn/
广州金创法税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私人定制化税筹交易结构、商事咨询、法律咨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健康管理、境内外家族信托、境内及跨境商事架构设计及搭建服务,致力为客户提供资产优化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