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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年底分红20%的个税,想好怎么处理了吗?

@老板们,年底分红20%的个税,想好怎么处理了吗? 金创法税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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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底分红20%的个税~~3个坑记得别跳~


文章对你有用的话,请“设为星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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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5天,2020年即将走到尾声,除了对下一年的展望以外,对老板来说,年末的股东分红,是最为关心的问题了。


一年赚到的利润,在交完25%的增值税后,各位股东摩拳擦掌准备分红的时候,也要先交20%的个税,也着实让股东颇为头疼。


有一些“精明”的股东,想了一些“妙招”想要来应对这个个税,却不知反而有可能触碰到税务风险。


一起来看下,最常见有哪些操作:




01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

RISK

纳税年度终了后一未归还,二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20%个人所得税


政策参考

1、《个人所得税法》;

 

2、《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



02

留存收益转增自然人股本

RISK

公司用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可以这样理解:第一,公司先用未分配利润向自然人股东分红;第二,股东用取得的分红再投资到企业。

 

这样的操作,是需要代扣代缴“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20%个税的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文件



03

资本公积转增自然人股本

RISK

企业用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文件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以上的操作,过往在实务中,你的企业是否有做到呢?


除了要规避以上的3个坑以外,那是不是就没有什么合规但又能解决高额分红个税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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