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Plus丢失破损保障对于货物和类目有要求,当订单中包含的任一商品在以下 不保障货物 或 不保障类目 中时,该订单的TA Plus丢失破损保障不生效。
一、不保障货物
1)现金、支票、票据、单证、有价证券、信用证、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护照;
2)艺术品、金银、珠宝、首饰、钻石、玉器、文物古玩、乐器、单价超过RMB1万元的手表;
3)名贵木材(如红木、紫檀、黄花梨、红酸枝等)为原料的家具;
4)大豆、鱼粉、菜籽饼、地瓜干、花生、各类粮食饲料,原糖等有自燃特性、易腐易蛀物品;
5)中国大陆境内无修复或定损技术能力和相关配件的精密货品密仪器或设备;
(注:任何仪器或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精密仪器或设备:a)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b)仪器或设备受损后无法找到配件,必须运回国外原厂修理或无法修复的;c)单件仪器或设备货值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6)危险品、有电解液的蓄电池(包括各种锂电池)、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详见《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中列明的货物。)、卫星、武器弹药、军用品、成品车(商品车)、集装箱箱体、风电设备;
7)动植物、海货、鲜活货、需冷藏运输的货物;
8)赠品、赔偿物资、援助物资;
9)各类药品(包括中西药、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
10)舱面货(集装箱运输方式除外);
11)返修、在用货物、旧货、二手货品。
TA Plus丢失破损保障的不保障类目介绍详见:TA Plus丢失破损保障的不保障类目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