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了确保商家在平台交易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减少因收汇后长时间未发货引发的异常履约率上升风险,建议买卖双方设置合理的发货期,平台将对在线交易订单的最长约定发货期天数进行优化调整。
(二)主要内容
1、针对各付款方式下指定的最长发货期天数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起草一达通出口订单、自营出口订单、市场采购出口订单时,将无法选择距离起草时间大于365天的发货日期/天数。
3、买卖双方起草便捷发货订单时,将无法选择距离起草时间大于180天的发货日期/天数。
4、当卖方选择的发货期天数大于180天(上表N>180天)时,将出现预警提示:设置的发货期超过180天,可能导致订单收汇超180天不发货时被纳入异常履约率考核。(其中“异常履约率”将链接至商家Myalibaba后台--交易成长中心--交易健康版块,请商家及时在该版块关注异常履约订单)。
(三)FAQ
Q1:优化后,对历史订单有影响吗?
答:不影响产品优化前已完成起草的订单,但会影响该部分订单在修改约定发货期时可选择的最长约定发货期日期/天数。即历史订单在修改订单时,约定发货期日期/天数采用上述最长发货期日期/天数限制,起算点则为修改订单日当天。
Q2:如遇买卖双方因产品特殊性及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超出上述产品设定天数的发货期,如何处理?
答:建议双方先根据上述产品设定设置约定发货期,发货期届满前,买卖双方可修改订单约定发货期。根据当前产品规则,修改订单时仍沿用上述最长发货期天数限制,起算点则为修改订单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