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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上线】信用保障订单修改规则优化通知 (生效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产品上线】信用保障订单修改规则优化通知 (生效时间:2024年12月26日) 阿里国际站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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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规则要点:针对一达通代理出口或自营出口的线上合并发货订单,修改订单时,不支持修改履约方式。同时对已发货的信用保障订和e收汇订单,可修改的订单金额上限要求:不可大于「完成发货」时订单金额的120%。建议

规则要点:针对一达通代理出口或自营出口的线上合并发货订单,修改订单时,不支持修改履约方式。同时对已发货的信用保障订和e收汇订单,可修改的订单金额上限要求:不可大于「完成发货」时订单金额的120%。

建议行动点:请商家保障订单信息和发货信息一致性,如有订单修改需求的,请根据本次产品规则要求做修改。

(一)背景

为了提升卖家履约发货的体验,保障订单和发货信息的一致性,此次针对信用保障订单修改的产品功能做了优化升级。

(二)主要内容

1、针对一达通代理出口或自营出口的线上合并发货订单(订单是否有执行线上合并发货可参考发货页面标签,如下图),修改订单时,不支持修改履约方式。

2、针对已发货的信用保障订和e收汇订单,可修改的订单金额上限要求:不可大于「完成发货」时订单金额的120%。

3、预计生效时间:2024年12月26日

相关FAQ:

Q1:已发货订单能支持的订单修改的下限和上限分别是?
A:针对已经发货订单,若订单金额需要改小,不限制修改次数,但总体可修改下限为当前已实收金额;若订单金额需要改大,不限制修改次数,但总体上限为原订单已发货状态时的订单金额+20%。

Q2:该调整的规则是否覆盖历史已经起草还未完结的订单?
A:是的,会覆盖。

Q3:如果已经合并发货的订单需要修改出口方式怎么办?
A:如果已经合并发货的订单需要修改出口方式,请先在合并发货详情页面取消合并发货后再进行出口方式修改。


对外公告:【产品上线】信用保障订单修改规则优化通知 (生效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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