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实际收到的金额比托收金额多,托收银行会挂账且出查询电文询问汇款行(国外代收行)多出来的钱的原因是什么,
若汇款行回复符合此单托收逻辑(例如多出来的款为此单托收的运费等)是可以入账的。(注意:托收银行不接受原因为下笔订单预付款等与此单托收无关的解释)
托收实际收到的金额比托收金额少的差异较大,托收银行也会挂账并反馈一达通,一达通会和您确认以下情况:
1.如果为买卖双方约定分批付款,则海外代收银行/托收银行不会关闭该单,直至托收金额收齐,且需要您确认说明(写清楚分批付款的明细,例如DP即期收汇30%,DA远期见单收汇70%,说明情况即可)。
2.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只需要收取委托金额的部分款,则双方银行不再追究剩余未付款,且需要您确认说明情况。
如果您通过托收以外的其它方式收汇:例如您的定金付到了您在一达通的子账户,而导致收汇银行与托收的银行不一致(一达通托收银行为境内中行),收汇人是您自己的子账户名称与托收受益人(一达通)名义不一致,一达通可以操作托收收尾款,但是需要您让国外买家和国外代收行确认收款银行和托收银行不一致是否可以,因收款人是您公司名义,托收是一达通名义,如公司不一致,国外代收行同意,则一达通可以帮您收托收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