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印尼市场的外贸人注意了,接下来或许会出现这么一幕:
一中国出口商向印尼进口商出口一批货(比如食品添加剂),货物漂洋过海二十几天,好不容易到了丹戎不碌港(Tanjung Priok),却被告知:无法清关。
原因很简单——新规《BPJPH 2026 年第 4 号条例》9 月 9 日生效,货在装运前没有经过原产国的现场清真合规核查,拿不到那个叫 LPPH 的报关必备文件。
货在港口压着,滞港费一天天往上跳,供应商那边催着付尾款,下游客户等着原料开工……
紧接着,客户怪你,你怪客户,来回扯皮……
——"到港补办还来得及吗?"
答案是:来不及。
LPPH 必须在装运前在原产国完成核验,货物一旦离港,什么都晚了。
01
这不是假设。这是 2026 年 9 月 9 日之后,每一批进入印尼的货物都必须面对的现实。
条例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颁布,2026 年 9 月 9 日正式生效。如果你的货 9 月 9 日之后才到港,而装运前没有做核查——那等待你的可能就是上述遭遇。
这不是个例。2026 年 9 月 9 日起,所有出口印尼的货物——不管你是做食品、化妆品、药品还是化学品——只要属于强制清真认证范围,发货前必须在原产国接受现场核查。拿不到 LPPH,你的货连报关的资格都没有。
这到底是什么新规?
2026 年 8 月 10 日,印尼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正式发布了《BPJPH 2026 年第 4 号条例》,全称是“关于进入印度尼西亚境内的境外清真产品符合性保证”。
核心就一句话——2026 年 9 月 9 日起,进口清真产品必须在装运国或原产国接受装运前核查,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后才能报关。

BPJPH 局长 Ahmad Haikal Hasan 在 9 月 5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得很直白:
“当外国产品进入印尼,民众有权获得其清真状态的确定性;与此同时,企业也需要明确的规则来满足合规要求。”
他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提供确定性,但不制造不必要的流程” ——核查机制将通过集成电子系统来支撑。
02
或许很多外贸人都觉得:不就是多了一个装运前检查吗?我配合一下就行了,但现实情况可没那么简单。
根据官方通告第 2 条第 (3) 款的规定,清真产品认证工作由 BPJPH 负责执行,BPJPH 会指定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或私营检验机构来负责此项工作。而由 BPJPH 指定的私营机构检查部门,应与 BPJPH 所指定的国家机构检查部门进行协调合作。
这次新规主要有以下三点值得外贸人特别关注。
1
这是 10 月强制清真认证的“前哨战”
根据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化妆品、化学产品、天然药物和保健品等七大类产品,必须获得清真认证才能进入印尼市场。
第 4/2026 号条例正是为了给这个全面强制认证“铺路”——先在装运前把好第一道关。
也就是说,9 月 9 日只是一个开始。10 月 18 日才是真正的大考。
2
不再是“认证书”就够的时代了
以前,手里有一份清真认证证书,基本就能通关。但现在不一样了,据通告显示 ——装运前核查是实打实的现场核验,主要包括:
行政文件和清真证书的有效性核查;产品包装上标示的证书或登记号码是否有效 z 产品类型是否在清真证书覆盖范围内;清真产品与非清真产品是否充分隔离;装运详情(HS 编码、数量、生产批次等)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非清真产品也要提供分析证书、原产地证书、材料安全数据表等证明文件。
文件跟实物对不上?不好意思,直接卡住!
3
LPPH“单次有效”,每批货都要单独办
LPPH(清真产品保证报告)仅对单次装运或单次入境有效。这意味着你不能“一次认证,反复使用”——每发一批货,就要重新走一遍核查流程。
前文提及,即使你的产品是非清真的,也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分析证书、原产地证书、材料安全数据表等),不是“非清真就不用管了”,这一点务必注意。
根据印尼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强制要求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别包括:

食品和饮料产品、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化妆品、化学产品和转基因产品、天然药物、准药物和保健品、食品和饮料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辅助材料等。
只要你的产品在上述范围内,9 月 9 日之后发货的每一批货,都必须走装运前核查流程。
纺织品、电子产品等暂时不在强制清单上的品类,目前不受此新规直接影响——但别忘了,印尼的清真认证是分阶段推进的,未来覆盖范围只会扩大不会缩小。
04
建议各位外贸人小伙伴,
抓紧确认你的产品是否在强制认证范围内,对照上面的六类产品清单,看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如果你的产品需要清真认证——确保认证有效,并马上检查你的清真证书是否仍在有效期内,证书上的产品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
最重要的是,外贸人必须马上联系你的印尼进口商。根据规定,LPPH 的申请主体是印尼进口商。你需要主动联系对方,确认他们是否了解新规、是否已经在 BPJPH 的集成电子系统上注册。
核查必须在装运国或原产国的装载仓库进行,这意味着你需要提前安排好核查时间,不能等货都装船了才想起来。
此外,外贸人务必确保文件与实物完全一致。HS 编码、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批次、包装上的证书编号……任何一项对不上,核查就通不过。
记住,合规的成本,永远比违规的代价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