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88 锂电设重限管控
CINS 同时针对 SP188 项下锂离子电池提出集装箱货运单元(CTU)总毛重管控建议:
集装箱内 SP188 锂离子电池总毛重≤20kg 时,货物仍需履行强制申报义务;
总毛重>20kg 时,货物应当完整遵守 IMDG 危险货物相关规定,按危险品强制申报运输。
需要明确,上述内容仅为行业组织建议,尚未转化为 IMDG Code 正式生效法规,仍需经过国际海事相关监管审议流程。但市场实操层面,部分班轮企业已经先行收紧锂电池货物的订舱申报标准。
班轮企业已落地收紧操作
在 CINS 发布本次建议之前,部分航运企业已经出台严于现有规则的承运要求。
达飞轮船 2026 年 7 月 17 日发布客户公告,要求所有含锂离子电池货物,无论属于危险品(DG)或非危险品(Non‑DG),包含 SP188 项下货物,订舱阶段必须完成申报,并提交 MSDS、UN38.3 测试等配套合规资料,货物需标记对应 SMDG 代码"LIO"。
此外,Emirates Shipping Line 此前也曾宣布阶段性暂停包含 SP188 货物在内的锂电池承运业务。整体行业操作正在向提升锂电池货物透明度、可追溯性方向调整。
2026 年 8 月下旬还发生 CMA CGM Petra 轮集装箱起火事件,行业推测起火诱因同样指向锂电池货物,进一步推动行业重新审视 SP188 豁免带来的安全盲区。
SP188 条款未来走向
根据 CINS 建议内容,并不主张直接废除 SP188 条款,而是将其调整为有条件豁免模式。符合 SP188 技术条件的货物依旧有机会享受部分运输便利,但前提是整条供应链实现货物可见、可追溯、风险可控。
后续变化重点在于:即便货物满足 SP188 豁免技术条件,也很难继续以完全“隐形”普通普货模式出运,订舱申报、资料提交的要求将会显著提高。该建议能否纳入 IMDG Code 正式修订文本,还需要后续国际监管程序推进确认。
从行业现状来看,法规修订存在周期,但船公司自主收紧承运标准已经成为既定趋势,货主、货代不能继续单纯依靠 SP188 豁免默认按普通货物订舱。
出口企业应当提前梳理含锂电产品的货物属性,区分电芯容量、电池总重量;订舱环节主动披露锂电池相关信息,提前备好 UN38.3 测试报告、MSDS、SP188 合规证明等文件,避免出现订舱被拒、装船延误。后续需要持续跟踪 CINS 建议的推进动态以及各家船公司的客户公告,及时调整出口操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