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州州长已签署《化妆品化学成分法》(Chemicals in Cosmetic Products Act,HB 3409),该法案将于 2028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此举标志着面向美国市场的化妆品品牌在配方合规方面将面临新的硬性门槛。
一、法案覆盖范围与禁用成分
该法案由伊利诺伊州第 104 届议会审议通过,旨在减少化妆品中与癌症、生殖危害等相关的有害化学物质。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伊利诺伊州明知地生产、销售、交付、持有或提供销售含有特定故意添加化学物质的化妆品。
管控产品品类:涵盖彩妆、护发产品、美甲产品、香皂、乳液、美黑产品、香水及古龙水等。
禁用物质清单:法案禁止在化妆品中故意添加 24 种物质,具体分为两类:11 种普通化学物质和 13 种 PFAS 及其盐类。
1. 11 种普通化学物质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甲醛
- 多聚甲醛
- 亚甲基二醇
- 季铵盐 -15
- 汞
- 异丁基对羟基苯甲酸酯
- 异丙基对羟基苯甲酸酯
- 间苯二胺及其盐类
- 邻苯二胺及其盐类
2. 13 种 PFAS 及其盐类
- 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钾盐、二乙醇胺盐、铵盐、锂盐
- 全氟辛酸(PFOA)及其铵盐
- 全氟癸酸及其铵盐、钠盐
- 全氟壬酸(PFNA)及其钠盐、铵盐
二、两项关键豁免机制
1. 微量残留豁免
若产品按照合规工艺制造,仅因原料杂质、生产过程、储存或包装而含有不可避免的微量残留,不视为违规。但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 异构体区分
法案明确禁止的是间苯二胺和邻苯二胺,并非染发产品中常用的对苯二胺。三种苯二胺异构体在化学结构和应用上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配方筛查时须严格对照化学名称和 CAS 号逐一核对,避免因名称混淆导致误判。
三、违规后果与执法趋势
伊利诺伊州此前已通过《香料健康与安全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销售含 15 种故意添加香精成分的化妆品,首次违规民事罚款为 5000 美元,后续每次违规罚款 1 万美元。
此次《化妆品化学成分法》虽未明确具体处罚金额与执法机构,但明知的制造或销售违规产品已构成违法行为。参考该州此前同类法案的执法力度,违规成本不容低估。
四、跨境卖家五步自查清单
第一步:配方筛查
对照 24 种禁用物质清单及 CAS 号,逐一核查在售产品的完整配方。建议将筛查范围覆盖至所有计划在伊利诺伊州销售的产品线,而非仅针对新品。
第二步:供应商追溯
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成分声明和检测报告,确认无故意添加禁用物质。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溯源文件的供应商,建议启动备选方案。
第三步:区分异构体
再次强调,法案禁止间苯二胺和邻苯二胺,并非对苯二胺。配方筛查时需严格按照化学名称和 CAS 号核对,避免三种苯二胺异构体混淆。
第四步:准备豁免证明
如产品含有不可避免的微量残留,需提前准备制造工艺合规说明和残留不可避免的证明文件。这类证明在执法检查中将成为关键证据。
第五步:注意跨州差异
加州自 2025 年起已禁止化妆品中故意添加 PFAS。面对多州法规并行的局面,企业需统筹跨州合规策略,优先梳理各州禁用物质清单的重叠部分,以满足最严格标准。
至美通研究院观点
距离法案生效尚有两年,但从配方调整到供应链验证再到跨州合规统筹,留给品牌的时间并不宽裕。跨境美妆企业需将合规环节前置到产品开发阶段,而非等到货品抵达美国海关后才启动预案。
从加州到伊利诺伊州,美国各州对化妆品成分的监管呈现趋严态势。建议出海品牌建立成分合规的动态监测机制,将各州法规更新纳入日常合规管理流程,避免被动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