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据:CIDB (Amendment of Fourth Schedule) Order 2026
· 宪报生效:2026‑08‑01
· 强制执行:2027‑02‑01(设 6 个月过渡期)
· 新增范围:9 大类产品,覆盖 22 项马来西亚标准(MS);第四附表强制建材总数增至 102 项
· 合规要求:进口及本地生产产品须在 CCPM 系统获取 PPS 证书方可用于马来西亚工程项目;违规最高处以货值 200% 罚款
· 说明:CIDB 官方仅公布 4 大产品分组,未公开完整 MS 标准号。以下结合官方披露大类与行业实操对应产品,供出口企业快速核对。
一、钢铁类(3 项)
1. 热轧 H 型钢、工字钢、槽钢(结构用热轧型钢)
用途:厂房、桥梁及建筑承重钢结构主体。
2. 冷成型钢结构型材(冷弯薄壁型钢)
用途:轻钢厂房、檩条、墙梁及装配式钢构件。
3. 钢结构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高强螺栓组件)
用途:钢结构连接螺栓、螺母及垫圈组件。
重点提示:原有第四附表已包含螺纹钢、钢筋网及钢绞线;本次新增将 H 型钢、冷弯型钢及高强螺栓正式纳入强制清单。此外,长材钢材进口还需提供 EPD 碳排放环境产品声明文件。
二、混凝土制品(2 项)
1. 高性能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IBS 预制构件)
涵盖预制墙板、楼板、楼梯等装配式混凝土构件。
2. 特种预制混凝土制品(非桩类)
涵盖混凝土盖板、大型混凝土排水构件等。
说明:原有清单已有混凝土管及预制桩,本次扩充了其他预制混凝土部件。
三、纤维及复合材料(3 项)
· 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结构板材/型材(FRP 玻璃钢)
· 无机纤维防火保温板材
· 纤维增强水泥复合建筑构件
说明:防火、防腐类 FRP 建材及纤维水泥构件已纳入强制管控。
四、玻璃产品(1 项)
· 建筑幕墙用防火安全玻璃(结构性安全防火玻璃)
说明:普通浮法玻璃及钢化玻璃此前已在清单内,本次新增重点管控防火幕墙玻璃。
配套变更与特别说明
· 标准更新:除新增 9 类产品外,对原有第四附表内产品追加 14 条更新的 MS 标准,并废除 6 个已废弃旧标准。
· 铝型材:铝型材及铝合金门窗不在本次新增清单,但因其早已列入旧第四附表,仍属于强制 PPS 认证范围。
· 消防设备:消防泵、阀门、干粉灭火器不属于 CIDB 第四附表管辖。消防设备执行 MDA 消防局合规要求;阀门视用途而定,结构类阀门不受本表约束。
出口企业实操核对清单
| 产品 | 是否落入 2027‑02‑01 新增强制清单 | 备注 |
|---|---|---|
| H 型钢、热轧工字钢槽钢 | 是 | 需 CCPM‑PPS 及 EPD 报告 |
| 冷弯薄壁型钢、轻钢檩条 | 是 | 需 CCPM‑PPS |
| 钢结构高强螺栓组件 | 是 | 需 CCPM‑PPS |
| 普通钢筋、螺纹钢 | 否(非本次新增) | 属老清单强制范围,一直需 PPS |
| 铝型材、铝合金门窗 | 否(非本次新增) | 属老清单强制范围,一直需 PPS |
| 钢结构焊接加工构件 | 视基材而定 | 若基材型钢属于清单,则整套构件需合规 |
| FRP 玻璃钢板材 | 是 | 新增强制 |
| 防火幕墙玻璃 | 是 | 新增强制 |
| 消防泵、阀门、消防器材 | 否 | 走 MDA 消防局体系,不走 CIDB 第四附表 |
来源:综合报道
编辑: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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