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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通知】出口收汇细则要求及异常客户管控方案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7日)

【规则通知】出口收汇细则要求及异常客户管控方案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7日) 阿里国际站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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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规定及2019年3月28日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发布的“关于不当使用平台收汇账户的处理规则”(链接: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交易订单收款规则)的相关要求,客户通过一达通平台出口报关的,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规定及2019年3月28日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发布的“关于不当使用平台收汇账户的处理规则”(链接: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交易订单收款规则)的相关要求,客户通过一达通平台出口报关的,则必须通过一达通平台收汇;反之,如客户通过一达通平台收汇的,则必须通过一达通平台进行出口报关。如平台客户出现收汇未出口、出口未收汇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客户自身在平台开展业务、影响平台的相关资质。鉴于此,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特将出口收汇细则要求及异常客户管控方案公布如下:

客户类型

管控条件

管控方案

管控后对客户的影响

条件1:客户近12个月“只收汇未出口”

条件2:客户历史全量资金货物比>120%

条件3:剔除首笔且尾笔收汇在90天内的客户(举例1)

条件1且条件2且条件3

1、一达通订单外汇核查拦截

2、信保选择一达通出口报关的订单外汇关联受限

1、一达通订单:汇入外汇需逐笔拦截核查

入账要求:被拦截的外汇逐笔提供贸易背景资料并审核通过且客户近12月的资金货物比改善到150%以下,方可入账;

2、信保选择一达通出口报关的订单:外汇无法关联信保订单。

关联要求:需要将近12月的资金货物比或全量的资金货物比改善到<150%,才可以关联TAO订单;若客户目前的全量或近12个月的资金货物比<150%,只要改善后的客户近12月的资金货物比或全量的资金货物比小于目前的资金货物比,即可操作关联TAO订单

条件1:客户近12个月“只出口未收汇

条件2:客户历史全量资金货物比<80%

条件3:客户近12个月出口报关金额-收汇金额的差额>USD1万

条件4:剔除首笔且尾笔订单出口报关在90天内(举例2

条件1且条件2且条件3且条件4

启动催收,给予一个月整改期,到期未整改,平台有权禁止客户下单

1、定期通过拍档向客户发起催收外汇的要求。

2、禁止下单后:

● 信保客户在下信保订单时无法选择“一达通出口报关”

● 一达通客户无法下一达通出口订单。

定义:

1、近12月资金货物比:客户近12个月在一达通收汇的总金额/客户近12个月在一达通的出口报关总金额。

2、全量资金货物比:客户历史至今通过一达通收汇的总金额/客户历史至今通过一达通出口报关总金额。

3、TAO:信保订单选择通过一达通履约的模式。

举例:

举例1:如果A客户在平台第一笔收汇时间为:2019年5月1日,截止到目前最后一笔收汇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那么就是客户的首笔和尾笔收汇都在90天内,则不满足条件三,该客户不在管控范围内。

举例2:如果B客户在平台第一单订单出口报关的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截止到目前最后一笔订单出口报关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那么就是客户的首笔和尾笔出口报关都在90天内,则不满足条件四,该客户不在管控范围内。

举例3:

1)如果客户C当前全量的资金货物比或近12个月的资金货物比是200%,客户通过信保收汇后关联一达通出口订单时,系统显示无法通过关联操作,需要将资金货物比改善到150%以下,才可以操作关联。

2)如果客户D当前全量的资金货物比或近12个月的资金货物比是148%,客户通过信保收汇后关联一达通出口订单时,系统显示无法通过关联操作,需要将资金货物比改善后才可以关联,这里的资金货物比改善幅度不受限制。

【FAQ】

1、我怎么知道我最近12个月的资金货物比情况?
答:可联系拍档通过运营顾问进行查询。

2、我有特殊原因,被催收后1个月无法改善,应该怎么做?
答:可联系您的拍档让运营顾问发起邮件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贸易合同、收汇计划及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3、找后台核实后已不在管控条件范围内,为什么还因此被核查,请问如何处理?
答:请您联系您的拍档处理。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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