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9 月 8 日起调整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根据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37 号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海关总署就相关商品编号申报事项发布最新公告。
明确商品编号申报规范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税则号列为 28539090 项下的商品时,若涉及“二氯二氢硅”,必须将商品编号填报为28539090.61。
实施时间与效力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8 日正式实施。请相关进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准确填报商品信息,确保通关顺畅。
(来源:海关发布)


